揭阳市安全生产警示告知书(揭安委警〔2014〕1号)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4-09-18 17: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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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市级 综合协调科
揭安委警〔2014〕1号
揭阳市安全生产警示告知书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6日13时20分,你市军埠镇莲坛村沙堆自然村水浮沟下第二街泉发楼郑晓生等人经营的内衣作坊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2人死亡,5人受伤,过火面积208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390.93万元。经省政府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并经省政府批复同意,该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根据《揭阳市安全生产警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对你市发出《揭阳市安全生产警示告知书》。请接到告知书后,按照《揭阳市安全生产警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立即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或落实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8768339;邮箱:awb8768339@163.com。
揭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9月18日
抄送:陈澄民常务副市长,邱伟泽副秘书长;市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