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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核发办事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03 15:14 浏览次数:11696 【字体:
发文单位:市级 综合协调科

揭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核发办事指南

 

一、   审批事项名称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核发

二、   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八号);

(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

三、申报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四、申请办理应当提交的资料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申请表》1;

(二)身份证复印件1;

(三)白底彩色1寸免冠照片2;

(四)参加符合培训大纲要求的培训证明1;

(五)理论考核合格证明1份。

五、办理程序

(一)受理

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窗口接受申请,窗口人员对申请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发证机关职责范围的,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告知申请人向相应的发证机关申请,并退回申请文件、资料;资料齐全则受理,不全就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按要求补正需要的全部内容。

(二)核查

 承办人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承办人员根据申报资料对照许可要求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领导审批

(三)决定

领导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四)办结

对作出准予批准决定的,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窗口颁发安全资格证;对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八、办理流程图

受理 

核查 

决定 

办结 

 

办理: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2号楼807室。邮政编码:522031。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0663-8768337,传真号码:0663-8768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