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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共揭阳市委 揭阳市人民政府 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 的实施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08 10:30 浏览次数:13292 【字体:
 

贯彻落实《中共揭阳市委 揭阳市人民政府

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

的实施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揭阳市委、揭阳市人民政府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根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现提出我市分工方案(列在分工项目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参加单位)。

一、重点任务分工

1.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综合运用“互联网+旅游+一镇一品+文化”等方式,挖掘当地资源优势,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商则商、宜游则游,打造一批特色优势产业。以我市推进农业“一镇一品”工程建设为契机,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程,选准有市场发展前景的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连片规划开发。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流通业,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把贫困农户纳入龙头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让贫困户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分享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增值收益。发挥各地的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与贫困村、贫困户有效对接、精准帮扶。对直接吸纳贫困户务工、参股、带动增收效果好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合作组织给予政策支持。(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海洋渔业局、市供销社、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扶贫办)

2.实施旅游扶贫开发。围绕相对贫困村打造一批精品旅游景点、线路,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旅游开发,建设若干特色旅游历史文化旅游名村、休闲农庄和森林人家,促进当地旅游产业发展。(市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

3加快林业转型发展。优化生态公益林布局,落实分类补偿制度。探索建立生态公益林科学经营、可持续经营的有效机制,因地制宜扶持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林下经济。(市林业局、市财政局)

4加强进村入户电商平台、物流配送体系和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建设一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商扶贫试点乡(镇),解决农副产品销售难和农民融资难问题。(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局、市供销社、团市委、市邮政局、市扶贫办)。

5.深入开展相对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统筹农民工职业培训、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民适用技术培训和科技扶贫培训等各类培训工作,以就业为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落实贫困家庭子女就业促进计划,鼓励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子女,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大力推进“互联网+精准扶贫”,充分发挥揭阳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有全国闻名军埔淘宝村、有省认定的锡场镇为“互联网+创建小镇”和金和镇为“互联网+培育小镇”、有遍布全市的淘宝村级服务站等优势,对全市有电商职业技能提升或电商创业意愿的贫困家庭劳动力进行培训,不断提高贫困家庭劳动力立足地方资源进行就业、创业的本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扶贫办)

6加强面向贫困人口的就业服务。进一步加大就业专项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力度。支持建立县(市、区)、乡(镇)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完善输出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在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项目招标建设过程中,优先吸纳本村或当地贫困劳动力就业。实施家门口就业计划,鼓励本地各类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农办、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扶贫办)

7落实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因灾、因病、因学、因残等致贫的人口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稳定脱贫。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申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加大临时救助制度落实力度,完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供养水平。(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市扶贫办)

8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落实贫困人员社会保险扶持措施,鼓励和引导贫困人员积极参保续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9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儿童福利院、救助保护机构等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服务工作,完善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关爱服务网络。(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妇联、团市委、市残联)

10加大对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建立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11.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市、县教育经费向贫困村、基础教育倾斜。强化学前教育规划建设,扩大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学校设置,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为贫困地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环境。高质量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学杂费,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在落实现有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按省有关规定,对贫困户子女就读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含技校)、大专阶段实行生活费补助办法。推动职业教育与精准扶贫对接,职业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倾斜。(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

12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等支持政策,让贫困地区教师安教乐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

13积极推进文化扶贫。完善贫困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惠民扶贫项目,提高贫困地区文化水平。(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文联)

14.加强基本医疗服务和保障。加快建立全面覆盖贫困人口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落实政府全额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健全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完善大病保险政策,提高支付比例,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加大医疗救助帮扶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各项医保政策报销后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补助,进一步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切实加强救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局、市扶贫办)

15完善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支持引导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到2018年,力争实现相对贫困村村村有标准化卫生站,扶贫对象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儿童和孕产妇医疗卫生保障水平逐步提高,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贫困地区人口主要健康指标逐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城乡人民群众均衡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卫生计生局、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

16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以长期居住危房且危房为唯一住所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全面实施危房改造。通过加大各级财政投入、金融支持、对口帮扶、社会捐资、建立村级互助金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实行差异化补助,严格落实补助资金直接拨至改造农户一卡通账号制度。加强房屋工程建设管理,引导农户选用符合国家管理规范的设计方案和具备建筑资质的施工队伍改造危房。加强对危房改造技术指导和现场质量巡查,合理控制改造后农房的建筑面积。强化村庄规划指导,做好建筑风貌管控。有条件的地区要将居住危房无改造能力的五保户安排入住养老院或村建安置房。分2016年、2017年、2018年三年,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贫困户危房改造建设任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揭阳中心支行、市残联、市扶贫办)

17推进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结合美丽乡村“三大工程”建设,加快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大力推进贫困村道路硬底化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把列入交通精准扶贫项目库的项目在三年内攻坚完成建设任务。充分运用好国家、省对200人以上自然村建设项目定额补助的优惠政策,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对口帮扶、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资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好贫困村公路。加快乡镇客运站场建设,提高农村尤其是贫困村班车通达率。(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18.实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贫困村抗旱水源建设、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贯彻执行省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加强贫困地区重大水利工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等水利项目建设,提高贫困地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加快普宁、揭西、惠来和各贫困村“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 着力解决贫困地区饮水安全问题, 2018年底全市贫困村基本实现村村通自来水,形成基本覆盖全市贫困村的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

19进一步加大贫困村电网建设投入。优先实施贫困村农网升级改造工程,优先安排光伏接入上网。(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揭阳供电局)

20加大农村信息化投入。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统筹推进贫困村广播电视和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光纤、4G网络入乡进村,建设农村信息化先导村,提高贫困地区信息化发展水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中国电信揭阳分公司)

21.实施人居环境改善扶贫。各县(市、区)要对贫困村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和特色产业发展项目进行统筹规划。积极争取、整合新农村建设和一事一议等各项财政资金,发动、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对财政支持的微小型建设项目,涉及贫困村的,允许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村组织自建自管。要把贫困村优先列入每年20%自然村整治范畴,整村推进贫困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污水治理、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净化力度,到2018年全市162条贫困村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为贫困人口提供宜居、宜业的良好环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

22.实施资产收益分配扶贫。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行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倾斜。引导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依法自愿流转土地经营权,以土地、房屋、农业设施、林地、林木以及扶贫到户资金项目等资产作价入股,按股分享经营收益。加强监督管理,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持股贫困户。(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

23实施社会力量扶贫。发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优良传统,发挥我市各种社会力量的资源汇集优势,引导他们参与精准扶贫,推动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健全组织动员机制,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发动乡贤反哺家乡参与精准扶贫,改变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支持工商联系统组织民营企业开展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及爱心人士捐款捐物资助特困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鼓励社会组织、商会开展项目帮扶,通过项目培训的方式,传递信息、传授生产技能,提升贫困人口的自主发展能力,有效增加贫困人口收入。落实企业和个人扶贫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积极探索政府向社会购买扶贫开发服务。市民政局、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扶贫办、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24.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以及教育、科技、医疗等行业人员到贫困地区服务。(团市委、市总工会)

25.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采取超常规措施,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扶贫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每年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根据省的安排,新时期精准扶贫帮扶资金由省、东莞市、揭阳市按631的比例共同分担。根据有关规定,属地市应投入比例部分由各县(市、区)自行负责,市级财政筹集部分资金对各县(市、区)的投入实行奖补。资金用于直接促进扶贫开发帮扶对象增收的项目,包括扶持就业、发展特色产业、增强创收能力、资产收益扶持、扶贫贷款贴息及教育、基本医疗保障等。帮扶资金直接到县(市、区),由各县(市、区)统筹安排。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和五保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对贫困户的住房保障和丧失劳动能力低保人员的教育、基本医疗按政策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各地、各定点帮扶单位要多渠道筹集帮扶资金,相关职能部门在安排惠民政策、项目工程时,要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2016—2018年,我市6·30广东扶贫济困日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扶贫开发工作。(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金融局、市扶贫办)

26.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挥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作用,加强金融机构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和信息共享,掌握贫困人口金融服务需求,引导金融资源重点投向贫困地区。鼓励发展各类扶贫小额贷款,为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信用贷款,缓解贫困户生产资金困难,确保贫困地区贷款增速不低于全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贫困户贷款增速高于农户贷款平均增速。加强金融与财税政策的配合,有效整合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对贫困户小额贷款给予贴息和担保。推进农业政银保项目实施,引导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贷款支持,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人民银行揭阳中心支行、揭阳银监分局、市金融局、市民族宗教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办

27全面开展贫困地区普惠金融工作,优先考虑并积极支持帮助贫困农户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适当支持能够带动贫困农户就业、创业的个体种养(经营)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继续实施村级互助资金项目。(市金融局、人民银行揭阳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揭阳银监分局)

28.完善扶贫开发用地政策。在国家和省统一部署下,支持指导贫困地区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重点保障小城镇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等用地需求,优先安排到贫困地区兴办实业并能带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企业的用地需要。支持贫困村开展对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低丘缓坡地荒滩等未用土地的开发利用等工作,有效提高土地创值率。(市国土资源局、市委农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9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引入现代技术、管理和人才等要素,推动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壮大,解决贫困地区生态建设中的技术瓶颈问题。建立健全多元化、社会化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扩大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规模,吸引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大学生投身扶贫志愿活动。发挥各类农技推广机构和科技人员作用,大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加强农村信息化人才支撑体系建设。(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

30大力实施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以及贫困地区本土人才培养计划,积极开展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实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领头雁”培养计划,扶持返乡创业大学生、电商创业青年等重点群体提升创业技能带动贫困村稳定脱贫。(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团市委)

31.扶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认真落实中央、省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支持革命老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帮扶措施。揭西、普宁、惠来作为广东海陆丰革命老区贫困县,要充分利用广东海陆丰革命老区贫困县纳入国家贫困革命老区扶贫范围的政策,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特别是规划设计好帮扶项目向上争取资金支持。要落实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和加强当地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三五”规划产业项目优先向革命老区倾斜布局。积极发动各类企业和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积极支持革命老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革命老区的信贷支持力度。(市发展改革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工商联、市民政局、人民银行揭阳中心支行)

32.有序开发红色文化、民族风情、生态资源,因地制宜培育壮大红色旅游、生态旅游、特色农业、林业、特色文化等产业。(市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市扶贫办)

33加快社会保障机制建设,足额落实“五老”人员(老堡垒户、老游击队员、老苏区干部、老交通员、老党员)的定期补助,提高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标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4.选派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向全部相对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开展扶贫工作。对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帮扶的贫困村,由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选派1名优秀干部到定点帮扶村驻村,担任驻村工作队长,兼任帮扶村第一书记。对东莞市对口帮扶的贫困村,由东莞市从市、镇(街)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1名优秀干部到定点帮扶村驻村,担任驻村工作队队长;同时,从我市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单位各选派1名优秀正科级干部(企业为中层干部)到定点帮扶村驻村,担任帮扶村第一书记,兼驻村工作队副队长。对我市自行帮扶的贫困村,由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1名优秀正科级干部到定点帮扶村驻村,担任驻村工作队队长,兼帮扶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和第一书记任期原则上为3年。各派出单位根据帮扶任务和培养干部需要,可选派多名干部驻村协助帮扶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市扶贫办)

35配强乡镇领导班子。以乡镇换届为契机,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三农工作的优秀干部担任贫困乡镇(街道、场)党政正职,配强镇领导班子。认真组建乡镇帮扶工作组,配合抓好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帮助解决帮扶过程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办)

36加强贫困村党组织建设。突出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发挥贫困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实行党员包户联系群众,提高党员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能力。(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办)

37完善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按照“县为单位、分级负责、精准识别、长期公示、动态管理”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相对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工作。对照国家和省确定的贫困标准,进行认真入户摸查,全面准确掌握贫困人口的贫困程度、致贫原因、收入来源,真正做到精准识别。对贫困户的摸查要做到全覆盖,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识别出来的贫困户要实行行政村级评议,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及“两代表一委员”监督。对已识别的贫困户继续进行摸查、筛选,全面建档立卡,实行一户一档,台账管理,纳入省的扶贫信息系统管理,实现数据库实时联网监测,全面实行动态管理(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残联)

38按照省设定的脱贫门槛,定期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核查。完善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让其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市扶贫办、市统计局)

39.健全信息化管理机制。加强扶贫开发融资、县级扶贫开发资金项目整合管理、贫困村扶贫脱贫工作落实和社会扶贫对接等平台建设,与相关部门业务系统实时对接,实现信息数据共通共享。健全扶贫信息发布机制,全面落实重大信息公告公示制度。(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揭阳中心支行)

40.健全扶贫长效机制。各级扶贫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规划,重点突出对产业项目、基础设施、村容村貌建设的跟踪管理。各帮扶单位定期组织开展回访活动,帮助解决扶贫后续难题。(市扶贫办)

41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要战略思想全面宣传解读中央和我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加强思想教育引领,增强干部群众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大力宣传我市扶贫事业取得的成就,广泛报道脱贫攻坚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成功经验。(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扶贫办)

42积极开展“10.17”国家扶贫日和“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大力鼓励和支持志愿者、社会工作专业人士、企业家等参与扶贫工作,谋划推动扶贫教育系列活动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普及扶贫工作理念和方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市民政局、市扶贫办)

43.坚持物质扶贫和精神扶贫“两手抓”,加强贫困地区乡风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改变落后风俗习惯,激发贫困群众奋发有为的热情,营造积极向上、自力更生、尽快脱贫致富的良好氛围。(市文明办)

44.实施对口定点帮扶。根据省的安排,把全市162条贫困村和村内13315户贫困户51359贫困人口的帮扶任务分配到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东莞市、市直和省直中直驻揭单位,实行定点、定人、定责帮扶,并由省委、省政府组织定点扶贫工作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布。其中,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定点帮扶32个相对贫困村;东莞市定点帮扶114条相对贫困村;市直和省直中直驻揭单位定点帮扶16条相对贫困村。相对贫困村以外的分散贫困户、分散贫困人口由市直及中央、省驻揭单位帮扶106条村6259户、15473人,其余1167条村3025670005贫困人口由县(市、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场)安排帮扶,实行定户、定人帮扶,纳入省统一考核验收(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局)

45.落实工作责任。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 的扶贫开发管理体制,市委市政府重点做好上下衔接、统筹协调、督查检查工作。县(市、区)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县(市、区)书记、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实行精准到村到户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逐级落实脱贫攻坚任务,确保每一户贫困户都有干部挂钩帮扶。认真落实市、县领导联系挂钩帮扶制度。建立健全县(市、区)帮扶工作班子和乡镇帮扶工作组,乡镇帮扶工作组组长由乡镇党委书记担任,负责推进当地精准帮扶工作,重点帮扶当地分散在贫困村外的所有相对贫困人口。

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和行业特点,全面落实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主动作为,抓紧制定出台与本意见相配套的扶贫实施计划方案,打造扶贫工作“1+N”政策措施体系,为扶贫工作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至少2次带队走访贫困村、贫困户,开展调查研究,部署推进扶贫工作,解决工作难题。(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

46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加强政策法规教育,提高遵纪守法意识,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的意识。健全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和各项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坚持“项目跟随规划走,资金跟随项目走”的原则,严禁随意调项转项,严禁截留挪用,严禁冒领扶贫资金。加强扶贫资金的报账管理,对大额扶贫资金支出必须转账支付,避免虚开套现情况的发生。加强报账票据审核,杜绝不合规发票和虚开发票报账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扶贫项目招标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建立扶贫资金的良性运行机制,建立扶贫资金使用公告、公示制度,项目、资金和效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审计监督,对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

47.落实考核制度。按照省统一制定的考核办法,对各地区各部门扶贫开发成效实行分类分级考核,重点考核脱贫成效。(市扶贫办、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

48.强化工作督查。建立各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逐级督查制度,重点加强对扶贫项目立项实施、资金拨付、验收监管、绩效评估等环节的监督检查,明确一级对一级督查,一级对一级问责。对扶贫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在全市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县(市、区)、乡(镇),要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不作为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依党纪政纪进行严肃追责。(市扶贫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49.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作机制,在省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围绕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工程,突出发展生产、异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社会保障等重大领域,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以及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克扣挪用、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重点问题,集中精力优先查处,快查快结。定期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营造不敢违法乱纪的氛围。(市纪委、市扶贫办)

50.建立扶贫工作年度报告和定期通报制度。及时收集汇总各地各部门落实扶贫任务情况,按季度通报扶贫工作动态,反映新情况,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加强对扶贫工作绩效的社会监督,开展贫困地区群众扶贫满意度调查,建立扶贫脱贫成效第三方评估机制。(市扶贫办、市统计局)

51.优先提拔使用在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的干部。将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在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的干部特别是干出实绩、群众欢迎的驻村干部要重点培养,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

52稳定和强化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与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相适用的扶贫开发队伍和机构建设,完善各级扶贫开发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充实配强各级扶贫开发工作力量。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扶贫任务的实际,为扶贫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特别是乡镇党委、政府要明确专人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认真落实相应的工作经费,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真正干成事。(市编办、市委组织部)

53加大对扶贫干部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驻村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扶贫业务培训,强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全面提升扶贫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建立临时党组织,开展好“两学一做”等党内学习教育,为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坚强保障。(市扶贫办、市委组织部)

二、工作要求

(一)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好相关任务。牵头单位对分工任务负总责,其他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大力配合、积极支持。需要增加参加单位的,由牵头单位商有关部门确定并报市扶贫办备案。各牵头单位要在每年720日前和1220日前将任务落实情况报送市扶贫办汇总,由市扶贫办报告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二)各有关部门要参照省对口部门制定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抓紧制定我市脱贫攻坚配套政策;要整合资源,集中投向贫困地区,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公共基础设施和民生社会事业发展落后现状。各帮扶单位要认真落实好帮扶责任,认真选派好驻村工作队,制定贫困村发展规划,监督落实扶贫开发重点项目,指导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协助解决农村矛盾纠纷。

(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好统筹协调职能,制定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完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各地各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做法;跟踪督促分工方案落实情况,每年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