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贼驾驶无牌小货车行窃,一夜之间把建筑工地上的合板洗劫一空。在案发现场没能发现有效线索的情况下,揭东警方利用“智慧新警务”技术手段,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成功将其捉拿归案。
案情:驾无牌车夜间行窃
3月31日,一群众到埔田派出所报警,称其放置在揭东区埔田大圆旁建筑工地上的合板全部被盗。接报后埔田派出所立即出警处置,但通过对现场仔细勘查,未发现有效线索,无法确定嫌疑人及其车辆特征。
办案民警扩大侦查范围,认真排查案发期间过往车辆,并利用“智慧新警务”技术手段,终在埔田高速口卡口发现一无牌小货车非常可疑,随后识别出犯罪嫌疑人并分析出其作案轨迹,最终于4月10日将其捉拿归案。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蔡某泽于2019年3月25日凌晨2时许,驾驶一无牌小货车到揭东区埔田镇埔田大圆附近盗窃工地上的70张合板,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钱卖给江某忠。目前,蔡某泽、江某忠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提醒:工地最好安装监控或安排值守
建筑工地的部分材料、设备价格比较昂贵,加之工地上的防盗措施一般不尽完善,容易成为盗窃分子的作案目标,让物主蒙受经济损失。警方提醒,施工单位务必要做好工地的防盗措施,妥善存放场内贵重的物品、材料和设备,尽可能上锁存放;同时,工地上应随时安排人员执勤看守,对来访人员进行核查登记,尤其需要加强夜间的值守看管,防止不法分子趁夜行窃。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在工地上安装监控系统,消除值守盲区。一旦发现有物品被盗,应当及时报警求助。
此外,警方也提醒收购物品的商家,对于来历不明的物品切不可随意收购,如果明知是赃物仍收购的,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据我国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