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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信息公开信访情况表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06 00:00 浏览次数:13536 【字体:
案件号 来源 分类       投诉内容 投诉日期 处 理 结 果 承办 单位
1 来信 废水  投诉揭东区玉窖镇的大型养猪场污染严重,要求查处 2018.7.13   经揭东区环保局执法人员查实,被投诉的养猪场为“揭阳市揭东区奕群养猪场”,位于揭东区玉滘镇饶美村旧蛟沟口片,主要从事生猪养殖。该场占地面积约4000㎡,养殖场约1800㎡,猪舍3排,建有沼气池、曝气池、沉淀池、粪液分离机一套。现存栏生猪约600头。该场2013年6月17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投资人吴奕群。该场已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该场主要有猪粪、猪尿和冲洗猪舍的废水。猪粪经干清粪收集处理后作为有机肥使用,猪尿和冲洗猪舍的废水收集后经处理设施进行沼气、曝气、沉淀处理后用于灌溉。现场检查未发现猪粪排到河流的情况。由于信访人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故无法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揭东区 环保局
2 来信 废水 投诉揭东区锡场镇附近建筑工地和电镀厂污染榕江,要求查处 2018.7.13   经揭东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调查,被投诉的二家工厂均位于揭东区锡场镇石洋村三担,分别是陈晓冰(南弟)不锈钢餐具水抛加工,吴创鸿钢筋拉丝加工。二家工厂不是信访人所反映的电镀厂。其中陈晓冰(南弟)不锈钢餐具水抛加工,位于锡场镇石洋村三担,主要从事不锈钢餐具水抛加工,生产工场(简单工棚)面积约50,有抛光机2台,没有办理工商营执照及环保相关手续。吴创鸿钢筋拉丝加工,位于锡场镇石洋村三担,吴创鸿2015年12月向传伟(传高弟)租用厂房,主要从事钢筋拉丝加工,生产车间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拉丝机4台。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环保相关手续。2018年7月16日,揭东区环保局联合锡场镇政府工作人员一同对二家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陈晓冰(南弟)不锈钢餐具水抛加工:现场检查工场没有生产,现场无工人,工场内无堆放产品,检查时没有生产废水排放。该工场没有办理工商营执照及环保相关手续,执法人员现在责令该工场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吴创鸿钢筋拉丝加工:现场检查该厂在生产,现场操作人员为吴创鸿(经营者),检查时没有发现生产废水排放。该厂没有办理工商营执照及环保相关手续,执法人员现在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二家加工厂均没有办理工商营执照及环保相关手续,属散乱污企业。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这二家加工厂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按《揭东区严厉打击工业企业污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揭东委办电〔2017〕18号)的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要求锡场镇对上述两家加工场进行“两断三清’。由于投诉人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无法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信访人。 揭东区 环保局
3 来信 其他 投诉惠来县溪西镇周边非法开采河沙、石矿污染环境,要求查处 2018.7.17   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信访人反映詹建逵在西湖村、西尉村、村头村等周边非法开采河沙的举报内容区农林水务局早于201712月已组成工作组进行调查,调查未发现詹建逵在西湖村、西尉村、村头村等周边非法开采河沙的情况。近期,大南海环安局同区农林水务局再次到西湖村、西尉村、村头村等周边进行巡查,也未发现西湖村、西尉村、村头村存在非法采砂的情况。下一步,大南海环安局将继续落实责任,加强巡查,确保该区环境安全。 大南海 环安局
4 来信 废气 投诉揭西县棉湖镇附近塑料铸件厂废气、废水污染严重,要求查处 2018.7.13
  经揭西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调查,该作坊业主为李敏鑫,从事塑料插座生产行业,现场有注塑机4台,原料为pvc阻燃料等,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上机→热挤出→半成品,占地面积约150m2,建筑面积约150m2;该作坊位于村住宅区,没有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生产设施简陋,不能对产生的废气粉尘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投诉者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生产设备、占地面积等数量与实际情况不符。
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将该作坊交由棉湖镇人民政府实施处理,限期清理清除原材料、产品和生产设备。  由于该信访件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执法人员无法与投诉者取得联系。

揭西县 环保局
5 来信 其他 投诉揭西县五云龙江村李坑寨石观音一带的山林遭破坏,要求查处。 2018.7.20  2018年7月20日,市环保局将该信访函告揭西县人民政府,揭西县政府迅速落实揭西县环保局会同五云镇政府认真调查核实并组织查处,经调查 该事件发生于2017年国庆期间,2017年10月26日已由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立案调查,同年11月7日对彭永忠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2018年8月9日上午,执法人员及监测部门工作人员会同五云镇政府环保办、龙江村委工作人员到五云镇龙江村李坑寨石观音山一带山地进行现场检查,经现场勘查,该山地已于去年停止施工,现场未发现有开采工人和开采设备,只有曾经开挖过的山路,监测部门工作人员在该山地水源地上游及下游地表水共取2个水样送检。经检测,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上游水质达到IV类标准,下游水质达到III类标准。该投诉件是通过书信方式进行投诉,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故执法人员无法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给信访人 揭西县 环保局
6 来访 废气 反映普宁市南径镇东门村东新一路第八街三家塑料厂(业主罗楚平),噪声、废气污染严重,影响周边村民日常生活,要求查处。 2018.8.8   经查实,信访人所反映的三家塑料厂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普宁市南径春鸿塑料厂,经营者罗楚平,位于普宁市南径镇庵脚村东门。该厂为3座铁皮结构生产车间,部分生产设备配套有简易废气收集装置,经对该厂周边踏勘未发现焚烧滤网的迹象。南径镇政府已对该厂生产用电设施进行查封,并落实庵脚村委对该厂加强巡查监管。
普宁市环保局已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电话回复信访人。
普宁市 环保局
7 来信 废气 投诉榕城区新兴下义村附近的化工厂排放废气、废水污染严重,要求查处 2018.7.24   8月21日,经榕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到投诉位置进行检查,信访件反映的对象为林洁雄复膜胶加工场,业主为林洁雄。该场主要从事复膜胶生产加工,建筑面积约350平方米,场内有工人2人,主要生产设备有电热炉3个(2个大炉1个小炉) 。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场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要求业主完善有关手续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在未完善之前不得生产。业主表示落实。榕城区环保局落实新兴环保办跟进。因信访人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故执法人员没能将处理情况反馈给信访人。 榕城区环保局
8 来信 其他 投诉普宁市大坪镇甲糊村长期大面积毁林,养猪场污水直排,要求查处。 2018.8.20   普宁市环保局就信访件反映不同问题分别移交给普宁市林业局和大坪镇政府调查处理。据市林业局派员会同大坪镇政府、林业站工作人员到信访件反映的善德村、甲湖村及新竹村深入了解村干部、护林员及部分村民,未发现善德村、甲湖村滥砍乱伐现象,新竹村干部房伯师破伐的林木有取得广东省林木采伐许可证,也没有超范围砍伐;信访件中反映的赖伟强不是大坪镇林业站站长,大坪镇护林员房仲姜也没有在船埔镇西溪村辖区内砍树。信访件中反映的“埔心管理区的养殖户,粘田村、甲湖村的部分养殖户猪粪水直接或间接排入河道”问题,大坪镇政府专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埔心管理区的吴其坑村、坑美村、围里村等自然村的生猪养殖户已按要求配套三级化粪池;粘田村的房仲明、房仲兵养殖户配套有三级化粪池,房仲粘建有一级化粪池,现存栏量8头,该户已承诺在2018年9月30日前肉猪出栏后将不再在原地进行生猪饲养活动;甲湖村的房仲场、房仲炼等养殖户均已按要求配套三级化粪池,房永光、房仲想已无饲养,房陈力养殖户承诺在2018年9月30日前肉猪出栏后将不再在原地进行生猪饲养活动。 普宁市 环保局
9 来电 废气 投诉榕城区榕东办事处厚宅村天福路以南附近有一股刺激难闻的气味,疑是附近一家生产玩具头发的工厂所致(注:经常凌晨3、4点会有刺激气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要求查处 2018.7.18    经榕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到投诉位置进行检查,该厂业主为林瑞良,主要从事玩具头发生产工作。执法人员现场责令业主搬迁玩具头发加工设备。业主表示全力配合,将在一个月内搬迁。86日,执法人员电话将处理情况答复信访人,信访人表示满意。

榕城区环保局
10 省厅转交 噪音 揭东云路鸿聚村大龙采石场破坏生态。 2018.7.3   经查,揭东区云路镇大龙采石场位于揭阳市揭东区云路镇洪住村狮山,主要从事花岗岩碎石开采,生产设备有潜孔钻2台、矿山生产线2台、钩机3部等。该场于2014年7月24日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2017年7月5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领取排污许可证。2017年7月28日,该场因采矿许可证到期,被国土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目前,该场没有生产,已拆除部分设备,部分开采区已复绿。 揭东区 环保局
11 省厅转交 废水 普宁高埔山下村一腌制厂废水直排农田。 2018.7.4   接件后,普宁市环保局迅速将信访件移交高埔镇政府,要求高埔镇政府进行调查、处理。经高埔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了解。信访件中反映的高埔镇山下管区黄竹坑村右边确有一个腌制池,系该村村民腌制李子所用,现场未发现有污水排放现象,不存在污染农田及水资源。 普宁市 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