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行政执法投诉指南
事项名称 | 行政执法投诉 |
服务对象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办事依据 | 《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办法》 |
投诉对象 | 行政执法行为 |
投诉原因 | 认为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不当 |
投诉形式 | 书信、电话或者走访等形式 |
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立案后6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情况复杂可延期) |
办理材料 | 书信、电话记录、走访记录 |
办理程序 | 登记立案 调查取证 作出行政执法督察决定 送达 |
受理部门 | 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揭阳市司法局执法协调监督 科) |
办公地点 | 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办公大院2号楼三楼326房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 0663-8768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