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开庭公告
案号:揭府行复〔2018〕120号。
案由:申请人蔡学礼不服被申请人揭阳市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惠市监行处字〔2018〕117号)的行为,向揭阳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一案。
开庭时间:2019年1月14日上午9时。
开庭地点:揭阳市临江北路市机关办公大院7号楼(信访大楼)201室。
庭审组成人员:
庭审主持人:林乐书,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行政复议人员:王凯熙,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书记员:钟博宇,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