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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揭阳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5-11-06 14:50 浏览次数:19965 【字体:
 

   《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已经2015年9月29日揭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现予公布。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4日     



 
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

审计工作报告
(2015年9月29日)
揭阳市审计局局长 郑旭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2014年,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按照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审计保障和监督职责,重点加强财政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民生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推动我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在维护和健全法治,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财政管理,服务改革发展,促进国家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决算草案基本真实反映年度预算执行结果,财税部门能紧扣市人大确定的财政工作目标,强化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突出财政精细化管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保障行政运行、民生和重点项目资金需求,确保财政平稳运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政收支任务。
    ——加强收支统筹管理,提高运行保障能力。一是加强收入组织工作。完善领导分片抓收入制度,推动落实涉税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加大存量税源监控力度,扩面和挖潜两手抓,不断强化税收征缴。二是压缩一般性支出。制订出台了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差旅费、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强管理促节约。三是加强预算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资金,重点改善民生;加强资金清理,多举措缓解和改善收支紧张状况。
    ——支持加快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一是全力支持“三大建设”。进一步完善大型建设项目在建期间税费收入征管分配制度和市区土地收益分配结算制度,促进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及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二是支持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发挥优惠政策对促进现代产业建设的积极效应。三是支持发展现代农业。支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引韩供水等一批重点水利项目,优化水资源布局,提高城乡防洪减灾能力。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推动市区城市建设管理权限最大限度下放各市辖区,保障区级履行城市建设支出责任的相应财力。支持经济功能区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二是继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加强债务风险甄别、控制和防范工作。三是加强财政业务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探索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工作。
    ——以群众基本利益实现为目标,民生保障取得新进展。加大对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投入力度,落实省10件民生实事支出15.1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计划的110.48%。支持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全市教育经费支出53.85亿元,增长15.38%,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8.74%。支持加强底线民生保障,建立健全底线民生长效保障机制,稳步提升我市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支持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稳步提高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支持稳定扩大劳动就业培训,强化电商创业适应性人才培训工作,提升电商创业水平。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保障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
    ——加强财政监管,规范财经工作秩序。大力推进依法理财,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突出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强化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处罚及督促整改,及时堵塞漏洞。做好我市落实省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宣传培训工作。完善内控监督体系,提高业务流程间的衔接和监督制衡,提高资金拨付的时效性和安全性。加强专项整治工作,把开展专项整治和严肃财经纪律紧密结合起来,发挥财政监督作用。
    二、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方面。
    市财政局能按照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克服困难,强化征管,财政收入实现持续增长,有效保障行政运行、民生公共服务和重点项目支出的资金需要。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1216386万元,主要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815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43%,比上年增收17360万元,增长10.57%;上级补助收入813898万元(含省补助县、市、区66839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6672万元;上年结余175832万元。市本级公共财政总支出993611万元,主要是: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8886万元,比上年增支15327万元,增长7.53%,完成调整预算的109.13%;补助下级支出635774万元(含省补助县、市、区59089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5252万元(含省补助直管县转上解77502万元)。本年收支相抵结余222775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212348万元,集中支付额度结转9460万元,净结余96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
    2014年,市本级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100058万元,加上上年结余结转489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7354万元(含补助县、市、区68704万元)、调入资金1675万元和下级上解收入5406万元,收入总计为233458万元。减去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8491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96459万元(含补助县、市、区68704万元)、上解支出2190万元,年终结余结转49897万元。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基金预算执行与年初预算偏差较大。2014年市直政府性基金年初收入、支出预算数分别为391610万元和404189万元,实际执行数分别为100058万元和8491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5.55%和21.01%,预算数与实际执行数相差较大,预算执行出现较大调整。
    2.少列预算收入42260.86万元。2014年末,财政专户尚有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701.93万元和基金预算收入18558.93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列预算收入。
    3.土地出让金19000万元未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
    4.在无相应收入来源的情况下办理大额财政拨款或垫付资金。
如:2014年,市财政局以国库存款暂付市公路局国省道公路维护资金5000万元。
    5.财政存量资金清理不到位。市财政2014年末结转下年的资金未按上级要求进行压缩, 2014年比上年增长32.91%,不降反升。此外,至2015年6月末仍存在应纳入清理盘活而未清理盘活的财政存量资金。
   6.违规计提编列票据工本费预算。市财政票据工本费没有以实际发生额列支,而是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的1%计提编列。
   7.其他问题。一是部门预算管理存在问题。2014年度,市公路局仍未作为部门预算单位进行管理;市实验中学和市实验小学2014年度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未列入部门预算。二是未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合计85.15万元。三是部分大额转贷资金滞留闲置时间较长。截至2014年末,尚有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合计22540.93万元结存未使用,闲置时间较长且需要偿还贷款利息。
   (三)社保基金预算方面。
    2014年市本级五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收入共计147765.32万元(含上级补助105326万元),完成预算的243.28%,比上年63172.54万元增收84592.78万元,增长133.91%。其中:保险费收入26907.72万元,完成预算的117.09%。支出共计79981.32万元,完成预算的131.08%,比上年58156.95万元增支21824.37万元,增长37.53%。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2783.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7.92%。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7784.00万元,累计结余188337.90万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基本能根据有关规定按险种分别编制,2014年制订出台了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水平;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年度决算报表能真实地反映预算执行结果情况,基金不断壮大。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部分社保基金预算的编制不够科学、规范,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益未能全面发挥。一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分别完成预算的257.40%、458.43%、150.42%,支出分别完成预算的135.06%、269.30%、44.86%,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失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相抵结余9073.43万元,数额大,资金使用效益未能全面发挥。二是工伤保险专项经费编制预算数超出文件规定的控制数,预算编制不规范。
   2.三项社会保险基金尚未实行市级统筹。至目前,我市工伤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三项基金尚未实行市级统筹,仍由市、县两级分别管理。

   3.超范围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14年度,市基金局向4 名患门诊特定病种疾病的参保人报销在非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0.94万元。
   4.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方面存在问题。一是部分人员重复领取养老待遇。2012年4月至2015年4月,我市有6名退休人员同时在市基金局和蓝城区社保局及我市下属不同县、区社保局重复领取养老保险金共计26.52万元(其中4人已全额退回22.24万元,尚有2人未退回4.28万元)。二是已故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有2名退休人员分别于2012年5月、2014年4月去世,但继续领取养老金达3.37万元(其中已退回1人0.37万元,尚有1人未退回3.00万元)。
   5.领取养老金的人员违规领取低保金387.21万元。2012年1月至2015年5月,全市共有509人在领取养老金的同时违规领取低保金合计387.21万元。
   6.会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市财政局与市基金局两个部门对专户各收支科目的统计口径不一致造成各项基金同一时点相同项目取值不一致。
   三、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根据市政府批复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对市实验中学、实验小学、人民防空办公室、总工会、房产管理局、卫生监督所、教育局、高级技工学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外事侨务局10个单位201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市汽车运输总公司2014年财务收支及2014年末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预算单位基本能根据预算收支法规政策,合理测定收支规模,细化预算支出,提高预算编制质量,遵循“二上二下”的基本编审规程,加强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有8个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不规范。如:市教育局年初编报部门预算3102.05万元,比财政批复、实际执行分别多1163.78万元、218.15万元;市房产管理局预算执行比财政批复预算多4994.53万元。
   (二)决算草案、会计数据不真实、不规范。主要表现为:“账、表、实”不一致;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未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报决算;决算草案数据与会计数据偏差大。如:市高级技工学校决算数据不实科目共14个,调整金额2552.72万元;市教育局决算数据不实科目共21个,调整金额361.35万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支出决算数据不实科目共15个,调整金额200.56万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部分超预算、无预算。1.“三公”经费方面:5个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支出117.76万元,但年初没有预算;4个单位“公务招待费”实际支出12.96万元,但年初没有预算;6个单位“公务招待费”支出超预算63.27万元;8个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超预算131.45万元。2.会议费方面:2个单位支出超预算12.26万元。3.培训费方面:3个单位“培训费”支出40.92万元,但年初没有预算;5个单位支出超预算448.01万元。
   (四)有2个单位收支和结余不实,涉及金额1287.34万元。如:市高级技工学校少列基建拨款收入1250.00万元。
   (五)有5个单位少列固定资产1477.13万元。如:市卫生监督所综合业务楼工程1434.91万元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
   (六)有3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工程造价未送市财政审核,涉及金额78.56万元。
   (七)有3个单位违反规定发放补贴、奖金共11.10万元。
   (八)有2个单位使用虚假发票入账报销费用5单,金额共3.84万元。
   (九)其他问题。主要是:市实验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不规范,没有执行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制度,兼任管理岗位未报审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报批手续不完备,疫苗款966.36万元未清结,非税收入45.10万元未上缴财政; 市汽车运输总公司营运客车安全互助金157.67万元被挤占;市外事侨务局商铺和住宅364.66万元未办理产权登记。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市审计局共完成对22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其中包括普宁市市委书记、市长,惠来县县委书记、县长和揭西县县长经济责任同步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履职过程、重大经济决策、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有5个单位未及时缴列预算收入,涉及金额299038.07万元。如:普宁市土地出让金239522.10万元、耕地开垦费5112.65万元;惠来县土地出让金36015.70万元、国有资产收益8058.87万元;揭西县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10328.75万元。上述资金缴存在县(市)财政专户,未及时纳入预算管理。
   (二)有10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50098.45万元。如:揭西县政务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的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工程143.65万元,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大南山侨区6项工程施工合同价共计380.90万元及2项工程的设计、监理共计97.22万元,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三)有9个单位专项资金未按规定使用和未及时拨付,涉及金额178237.40 万元。如:大南山侨区占用专项资金7034.03万元;普宁市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23304.88万元;惠来县未按规定使用土地出让金11155.27万元,未及时安排拨付财政专项资金65196.82万元;揭西县教育费附加未能专款专用721.91万元,未及时安排拨付上级专款57394.99万元。
   (四)有14个单位非税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以及违规收费,涉及金额99760.18万元。如:揭西县耕地开垦费9794.75万元、耕地储备指标转让款、地价款和征地管理费收入3677.10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县财政,应收未收耕地开垦费1561.03万元;惠来县国资收益2957.60万元未上缴县财政;市公路局收取市高速办费用依据不够清晰且没有上缴市财政500万元。
   (五)有8个单位经费支出和现金管理不严格,报销凭证不合法,涉及金额3480.08 万元。如:市农业局项目支出未按经济分类科目设置明细账核算2303.72万元;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部分业务费用原始票据不合规257.22万元;市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超范围使用现金298.35万元;揭西县违规多提多付开垦耕地工作经费441.80万元。
   (六)有8个单位收支结余反映不实,涉及金额240645.83 万元。如:普宁市财政收支不实186413.30万元;惠来县财政收支不实36293.95万元;揭西县财政虚增公共预算支出5744.85万元、基金预算支出2985万元、调入资金1185万元,随意调整预算收支科目4801.01万元;市公路局收费项目管理费在“小维费”核销482.23万元;大南山侨区财政支出反映不实2396.96万元;市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销售结转成本不实148.21万元,以前年度损益不实139.87万元。
   (七)有11个单位资产处置、管理、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264.57万元。如:市工商业联合会购置小汽车22.73万元未及时列账核算。
   (八)有6个单位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费,涉及金额4125.95万元。如:普宁市土地转让收入60612.24万元、支付工程回购款12500万元,未按规定缴纳税费4094.29万元;市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收入未按规定缴纳税费26.48万元。
   (九)有5个单位变相减免财政收入,涉及金额22287.71万元。
   (十)有6个单位土地审批、使用、管理不符合规定,涉及土地面积16930.28亩。
如:普宁市违反规定程序调整44宗面积共1332.60亩土地容积率,违规设定限制性条件出让26宗1266.93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惠来县南环路等工程建设用地1413.89亩未批先建;揭西县有关单位(个人)违规占用土地1168.14亩,部分土地出让存在设定限制条件出让48.94亩、“毛地”出让225.10亩、出让地价由没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实施评估843.83亩、出让合同没有约定投资强度831.29亩。
   五、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和审计署、省政府、省审计厅、市政府的统一部署, 2015年分阶段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是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情况、促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各项工作总体上推进正常。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推进项目建设不够规范。一是部分项目进度缓慢。抽查发现有1个基础设施项目未按期开工建设;融资平台公司5个在建项目中有1个至2015年7月末完成投资额仅为8644.51万元,占计划投资额的2.88%;2个高速公路项目存在部分分项工程建设进度低于阶段性目标。二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抽查发现2个项目工程施工、4个项目设计、1个项目监理未按规定实行招投标,涉及金额4792.40万元。另外,审计抽查揭东区部分教育创强工程项目,也发现存在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或招投标,涉及金额702.22万元。三是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抽查发现有2个项目资金被用于其他项目建设;2个项目资金闲置, 影响资金使用效益;还发现项目资金被用于临时购买理财产品等。
   (二)省财政14项支持稳增长政策措施资金11346.24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其中市财政2276万元,揭东区财政9070.24万元。
   (三)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不到位。一是市财政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超规定30%部分共9797.30万元,未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二是市财政教育配套费(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提取的资金)未按规定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00万元。三是市财政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未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管理50万元。四是揭东区财政挂存2013年以前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355.99万元和票据工本费231.50万元,未按规定进行清理。五是揭东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暂存款、暂付款未达到规定10%的压缩比例。
   (四)部分要求转移的行政审批事项未能有效转移。抽查发现有“普通高中市一级学校评估、市一级幼儿园评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认定”仍由行政部门审批未按要求转移至相应的社会组织。
   (五)出口退税实际到账时间依然较长。抽查发现有2家出口企业退税资金仍然未能做到“一月一退”的要求。
   六、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2015年1月至3月,市审计局组织对市本级(含市直、普侨区、大南山侨区)及4个县(市)2014年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查棚户区改造安置、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我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要求,采取层层落实任务,一级抓一级等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等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审计查出的问题主要有: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不到位。惠来县和普侨区少提取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475.79万元,影响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统筹使用。
   (二)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和使用有待加强。一是市本级和惠来县住房保障经办管理机构未按规定对保障对象进行定期审核和动态管理,未建立住房保障诚信记录档案,缺乏有效促进应退尽退的约束机制。二是截至2014年底,市本级和普宁市187套已建成保障性住房空置未用时间已超过一年。三是截至2014年底,市本级未及时对申请保障对象1164人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四是截至2014年底,市本级、普宁市和揭东区尚未建立与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保障信息共享机制。五是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仍不到位。
   (三)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普侨区有1个项目施工环节依法应招标而未招标,涉及合同金额3180万元;揭东区、普侨区2个项目在未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前期基建手续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揭西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就开工建设。二是项目预算控制价超过发改部门核定投资额。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预算控制价为6.64亿元,比市发改部门批复投资额5.5亿元多1.14亿元。
   七、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2014年,市审计局对揭西县2012年度和2013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揭西县人民政府能够重视和加强财税工作,通过实施激励机制,县、镇两级较好完成年度各项财政收支任务。财税部门基本能按照《预算法》、《税收征管法》规定,认真编报年度预算、决算工作,强化收入征收管理,科学合理安排支出,公共财政管理水平有了提升。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未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二)非税收入征收、使用管理不规范。
一是非税收入10328.75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二是征收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收缴非税收入2795.34万元,已征收的非税收入13471.85万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三是违规对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实行收支挂钩;四是应上缴上级分成非税收入24.49万元未及时上缴;五是违规收取非税收入7.25万元。
   (三)涉税企业少缴税款11.32万元。
   (四)预算收支反映不实。
随意调整预算收支科目4801.01万元;虚增公共预算支出5744.85万元、基金预算支出2985万元、调入资金1185万元。
   (五)决策程序不科学合理,拨付扶持企业补助资金不当2196.08万元。
   (六)教育费附加721.91万元未能专款专用。
   (七)未及时安排拨付上级专款57394.99万元。
   (八)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核算不规范812.80万元。
   (九)民生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2915.81万元。  
   (十)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
3个卫生院挪用82万元用于偿还工程欠款;部分单位挤占专项经费用于日常经费支出;5个卫生院的项目资金未严格实行专户管理和专账核算;5个卫生院存在大部分项目经费支出均以自制单据报账和以拨代支工作经费的问题;财政和卫生部门未按规定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于次年年初组织资金结算;9个卫生院结存资金较大。
   (十一)办理土地使用证不规范且未收取有关税费。
   上述预算执行审计以及经济责任审计、财政决算审计和上级统一部署的各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被审计者)的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严肃了财经法纪。同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体制、制度和管理上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陈东市长还就审计发现的市实验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不规范问题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拿出科学合理分配方案,规范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审计有效促进、提高财经管理水平,取得显著成效。
   对2014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市政府已于2015年7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揭阳市人民政府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2014年审计整改工作的报告》,同时提出整改督查、学习借鉴、整改联动、公开整改结果等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对于今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将按市政府的要求认真督促整改,并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专题报告。
   八、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加强预算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预算法》、《中共中央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要严格代编预算事项的管理,增强年初预算编制的约束力,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为预算执行打好基础,减少预算执行过程调整用途及追加预算等情况,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二)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抓好贯彻落实,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编制、执行等挂钩机制和存量资金报告制度,切实解决结余结转额较大等问题,着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加大预算支出联网监督力度。实现预算支出联网对加强和改进财政资金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和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支出联网建设,推进会计信息化工作,加强电子信息数据管理,登录联网系统记账核算,扩大联网应用范围,确保监督部门能够全面、完整、实时地查询和采集到有关单位的会计和业务数据,提高财政资金监督效果。
   (四)完善社保基金信息共享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社保基金工作涉及的地税、人社、基金、财政、公安、民政、医疗机构等多个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完善社保基本信息共享机制,切实解决人员重复参保、虚报冒领养老金等问题,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有效防范社保基金的潜在风险。
   (五)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主体,健全整改结果报告公告制度,完善整改跟踪、检查、督促机制,推行审计整改追责问责,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增强审计监督合力,提高审计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