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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 穗 信 息 2018年第7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31 00:00 浏览次数:12161 【字体:
 

  

 

1、中国数字城管的“杭州模式”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2、福州市 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3、探索高质量发展“武汉样本”

来源:长江日报

4、山东省 四大措施助推中小企业发展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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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数字城管的“杭州模式”

近年来,杭州市紧扣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总目标”,着眼当今信息科技前沿,努力创新运行机制,搭建全市统一平台,强化综合管理效能,着力实现了数字城管的扩面、提质、增效,进一步发挥了在全国同行中的试点示范和领跑辐射作用。杭州市紧扣“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着力推进数字城管“一平台四机制”建设,力争把数字城管打造成为杭州的品牌。

一、构建数字城管大平台

坚持资源整合共享,建设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市辖城域数字城管统一平台,搭建起覆盖“市、区、街、社”的城市管理协同工作网络,实现与867家城市管理网络单位和468个社区的互联互通,全面建成覆盖十三个区、县(市)和两个市级管委会的市辖城域数字城管统一平台,并向市辖27个中心镇拓展(目前已建成12个),覆盖面积达438.99平方千米。同时以数字城管系统平台为基础,建成了包括数字执法、地下管线、桥隧监管、节水监管、环卫作业gps监管等子系统构成的行业信息化大平台,为强化专业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首创信息采集市场化机制

杭州市在全国首创信息采集市场化机制,政府采取“花钱买信息”、“养事不养人”的做法,引进和培育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人力资源管理能力的第三方公司(信息采集公司)从事信息采集,提高了城市管理效率。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之后推行数字城管的城市(区)政府均采取市场化采集的做法,杭州已成为全国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市场化的“孵化器”。

三、建立有效的目标考核机制

立足杭州城市管理实际,将问题及时解决率作为唯一指标,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城区和市相关部门(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实行“月排名公示和年问责”制度,调动了各城区和有关部门做好数字城管工作的积极性。此外,还建立“代整治”、“备货制”等制度,促进城市管理问题的第一时间解决。

四、建立“平急”转换机制

“平”即日常状态下,围绕城市的“洁化、绿化、亮化、序化”,做好城市常态管理;“急”指一旦防汛、防雪等预警信号发布,即在第一时间由日常的街面采集转换为应急状态下的采集模式,全面、及时地发现和解决街面道路积水、树木倒伏和道路积雪等问题,为城市正常运行和市民群众出行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五、建立与市民互动的服务机制

一是将数字城管的触角延伸到所有的社区城管服务室,社区发现问题可以通过数字城管系统交办、解决,做到“小事不出社区”,畅通了社情民意收集渠道。二是坚持“贴近百姓、服务民生”原则,加强与民生996资讯广播电台的合作,通过“连线城管”栏目,不定时插播数字城管上报的影响城市安全、景观和涉及民生的突发事件,进一步拓展了数字城管为民服务功能。“一平台四机制”模式的建立,有效落实了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和第一时间解决问题,使城市管理更为亲民、惠民、利民。据市统计局对5000名市民的问卷调查,2010年市民对“数字城管”满意度达到了98.4%。自2006年3月28日上线至2013年12月底,杭州数字城管共上报各类信息752.75万件,解决各类问题解决率由刚运行时的46%提升至99.99%,及时解决率已达95.81%,单件问题处置时间也由原来一周左右缩短为5.42小时,单位面积问题发生量下降了35.6%,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城管“难事”得到了快速、有效解决。

六、建立法制保障

2008年8月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以第244号市长令颁布实施《杭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开创了全国数字城管立法的先河。目前,《杭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条例》也被列为2012年杭州市立法调研项目。杭州市数字城管建设运行的经验,为兄弟城市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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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 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一、支持农业规模化经营。对当年连片流转耕地500亩以上、签订5年以上流转合同且从事粮果蔬菌花卉生产的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增的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主体奖补100万元。

二、支持做大设施农业。对新建符合省定六类标准的福州市设施农业大棚,按省级补助资金的40%奖励。对新建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福州市设施渔业项目,按省级补助资金的10%给予奖励。对新建符合省级设施渔业建设要求并达到规定规模的福州市设施渔业项目,参照省级补助标准给予奖励,已获得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不重复奖励。

三、支持发展生态农业。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或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称号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鼓励福州市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水产养殖塑胶浮筒(浮球)替换,给予不超过投资额50%的奖励。对10亩以上的稻渔综合种养的福州市农业经营主体,每亩奖励800元。

四、支持发展品牌农业。对新增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和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的创建主体,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县(市)区政府联合市直农业部门举办地方特色农产品节庆主题活动的,每场奖励不超过30万元。对参加市级统一组织展会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展位费80%的奖励,对参加在福州举办的农业展会的再给予每个展位2500元特装费奖励,对组织主题活动的再奖励10万元,每家单位累计奖励不超过20万元。对企业在福州主办经商务部批准的国家级农业展会,同时符合面积达到4万平方米、省外展商占比达到40%(境外占比15%)、专业采购商达到5000人(境外占比4%)条件的,每届奖励350万元;展会获得国际认证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五、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新增的农业农村部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奖励50万元;对福州市新增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建5000亩以上并投入运营的森林旅游景区奖励50万元;在重点林区县、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新建成的森林步道每公里奖励3万元。

六、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对新增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园区(基地)奖励50万元。对福州市农产品加工经营主体新增生产线,投资达100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分别奖励30万元、50万元。对新建、改建的近海水产加工船,按新增投资额10%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七、支持农业新技术应用。对一次性新引进国外先进农业设备500万元以上并投入生产的福州市农业经营主体奖励150万元。对列入国家级、省级数字(智慧)农业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分别配套奖励100万元、20万元。对新增的市级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奖励50万元;对新增的市级以上农业物联网示范点奖励10万元。

八、支持大学生返乡创业。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创建农民合作社,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政策,按央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合作社全额贴息,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九、保障农业新业态用地。严格全面执行《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印发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2号)等文件,允许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对农业生产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仍按耕地管理。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教育、农业科普、农事体验等产业,拓展土地使用功能。对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按规定比例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以及由于农业规模经营必须兴建的配套设施,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实行县级备案。

十、实施农业政策性保险。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设立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市级3000万元、县级1000万元。对参加蔬菜种植、设施畜禽、设施食用菌、特色水果保险的福州市农业经营主体,市级财政给予20%保费补贴,县级财政给予30%以上的配套补贴。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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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高质量发展“武汉样本”

质量专家用“七个率先”总结武汉经验,对武汉探索质量发展的方法、路径高度赞许。“武汉在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过程中,进行了前瞻性的探索和实践”,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具有可复制推广的价值。

一、率先构建党委领导的质量发展共治机制

坚持党对质量发展的领导,武汉率先构建党委领导的质量发展共治机制。创建以来,武汉市建立起以党委领导为核心的质量发展组织领导体系和机构。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主任,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等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均为成员单位;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将“政府工作质量”纳入创建范围,党、政系统共64个单位以及30余家安排了创建任务,形成了党委政府共抓质量的工作责任链条。

坚持党对质量发展的领导,武汉将创建质量发展融入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推动质量发展作为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摆到重要议事日程。2016、2017年《武汉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均强调要大力推进创建;连续两年将创建工作纳入对各区的年度绩效考核;武汉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年听取质量强市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质量工作,创建申请和创建方案均由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武汉制造2025行动纲要》明确了武汉经济质量发展的目标、路径和措施,强调要坚持走“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之路。

坚持党对质量发展的领导,武汉强化了市区两级督导、协调、推进质量发展机制。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创建工作列入督查范围,每季度开展督查;市委宣传部统一部署全市创建宣传工作,加强质量宣传和干部质量理念培训,各区将质量宣传纳入城市公益宣传范畴,在公交、地铁、商场、社区、学校等场所广泛开展质量宣传;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把质量发展纳入教学计划,强化领导干部质量理念。

二、率先以人民需求人民满意引领评价质量发展

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以来,武汉始终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发挥电视问政、网上群众工作部等平台的作用,广泛收集、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针对群众关心的突出质量问题,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侵权、假冒伪劣商品、服务欺诈失信、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物业服务质量、建筑工程质量等整治行动。

人民的满意度是武汉创建质量评价与考核的核心指标。连续两年,武汉开展了十大服务行业质量满意度测评,并发布了测评报告;连续三年,武汉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区政府服务质量进行市民满意度测评,测评报告每年定期发布,测评结果作为政府服务质量评分依据;满意度评价体系引入各部门质量工作考评指标,全面推广。

创建以来,武汉构建符合民生取向的质量工作机制,产品、服务、环境、工程质量水平得以不断跃升,一大批惠民举措落地生根,带来满满的获得感。城市生活上,武汉开启消费升级行动,新零售、新业态遍地开花,新技术广泛运用于各领域消费服务。人们可以在线上与线下购买丰富多样的国内外商品,享受日益丰富多样、便捷、人性化、个人化的服务体验。

2017年以来,武汉市高标准规划建设长江主轴和长江新城。日前,长江主轴左右岸大道建设项目集中开工,标志着长江主轴逐步进入建设高潮。由此,武汉空间布局迎来划时代变革,武汉人民将迎来一个高品质生活空间。着力促进就业创业、稳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健康武汉建设、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强化民生兜底保障,让每一个身处困境者都能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

三、坚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

武汉实施质量强市创建行动,坚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率先通过质量提升行动引领城市发展由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由“数量规模”转向“质量效益”。坚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武汉抓住“质量”突破口,一个行业一个行业全面抓质量提升。在各行各业树立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目标导向,以质量标准、质量门槛倒逼市场淘汰低水平、低品质的重复生产。

聚焦产业,武汉着力构建未来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有支柱产业转型升级的迭代产业体系。国家存储器基地、华星光电t4、天马g6、京东方10.5代线等一批重大项目相继建设,以光通信、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移动终端、地球空间信息为核心的世界级产业集群正在显现。聚焦工程,一系列“管百年”的精品工程标志城市建设进入品质提升阶段;聚焦产品,验配眼镜、食品相关产品、电线电缆、建材产品、纺织服装、激光器及装备六类产品质量全面提升;聚焦服务,物业、养老、旅游、物流等四大服务业的“武汉标准”成为全国样本。

坚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武汉转换发展动能,以制度变革、结构优化、要素升级取代传统要素粗放投入、大规模的投资开发,不断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新兴业态。获批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以华为、联想、小米、中兴等企业研发基地聚集成全球最大光通信研发集群,入选全球创意城市网络“设计之都”……发展动能不断转换升级。坚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武汉紧扣“绿色成为普遍形态”这一核心主题,优化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质,实现城市更加开放、更加包容、更具活力。追求绿色形态,我市形成了一系列创新机制和工作方法:空气治理,全市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改善空气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减少大气污染排放,改善空气质量,一天一天抓;水治理,“四水共治”成立专班,全面推进“防洪水、排涝水、治污水、保供水”,变“水患”为“水利”;城市环境,多部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坚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武汉聚焦更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全方位提升城市经济发展各领域、各生产要素的素质,全方位展开高质量发展进程。

四、率先转换质量引领发展新动能

武汉创建质量强市,遵循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率先全国将党政服务工作及服务质量纳入创建内容。通过优化政府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上迈出坚实步伐。

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武汉进一步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武汉提出“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改革,以企业群众办事极致体验为导向,以政务服务极致效率为着力点,努力打造全国审批服务最优的城市。一张清单明事项、一套标准定流程、一项机制促长效,坚持需求导向,构建审批服务新模式。

创建中,武汉开展“千名局级干部联系服务千家企业”活动,千名局级干部“一对一”联系服务千家企业(项目),上门摸排企业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企业有事随时到,企业无事不打扰”。2018年3月,全市启动“基层作风巡查暨营商环境专项巡查动员会”,选派108名干部,分为16个专项巡查组入驻各区和市直单位,重点聚焦营商环境,以建立项目清单、中小企业清单、跟踪掌握企业评价、多渠道受理信访投诉、驻区巡查、问题分类处置、定期督办通报等方式,精准发现、严肃查处阻碍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损害营商环境的作风问题。

在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上,武汉以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切入点,在制度上取得突破。不久前,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武汉市高质量发展,武汉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4.5天,并形成了《武汉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是对照世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能快则快”的原则,出台的又一项助力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新政。

近年来,武汉抢抓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40多项国家级改革试点机遇,对接国际高标准的投资贸易规则体系,出台“新黄金十条”“开放十条”“招商十条”“自贸十条”“跨境电商十条”“光谷制造2025”“新民营经济八条”等政策,以可复制、可推广为根本要求,全力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市场制度建设上探索出多项成功经验。优化政府服务质量,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有效激发了创业创新活力,城市吸引力越来越足。

五、率先提升中小企业能力开掘发展源头活水

激发中小企业活力,武汉聚焦金融、人才、创新等要素,精准破解中小企业的发展难题,助力企业依托质量发展壮大。武汉出台《武汉市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工商联采取“4+1”部门协作服务新模式,面向中小企业开展资金扶持、人才培训等各类质量提升活动。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武汉以民营经济作为武汉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推动武汉新民营经济突破性发展。市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民营经济是富民兴汉的重要源头活水,切实落实支持民营经济的各项政策措施,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民营大企业集团。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武汉破除制度性障碍,使“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要求落实到位。近年来,武汉聚力实施“四大资智聚汉工程”,全国首设招才局、科技成果转化局,政府、高校、企业合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使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不断集聚,源源不断孵育新动能。

迈向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武汉将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作为武汉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确定“一手抓铺天盖地的中小企业,一手抓顶天立地的大企业”“一手抓传统产业升级,一手抓新动能发展”“一手抓外部企业引进,一手抓本土企业培育”发展方向,激发武汉高质量发展的活力之源。

六、率先开辟质量基础提升引领发展新路径

服务高质量发展,武汉率先探索完善、提升质量技术基础保障体系,探索变革、提高质量技术基础供给水平,开辟了质量服务提升引领发展的新路径。坚持问题导向,武汉将标准升级作为重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是质量基础设施之一,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引领是关键。

武汉从战略定位、顶层设计到激励机制全方位推进标准化战略,全力实施国际一流标准引领工程,支持优势企业积极主导和参与研制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标准升级在一系列重点行业展开。通过建设,武汉重点主导制定12—15项国际标准,150—200项国家、行业标准,优势和支柱产业及主要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武汉标准”成为高端产品、先进技术、卓越管理、优质服务的品牌象征和最亮丽的城市名片。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质量技术供给分散、大而不强问题,武汉强化系统集成,积极打造中部检验检测高地,做强服务能力。全市加大资金政策投入力度,整合分散在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质监局等政府部门以及武汉地区高校、企业、科研院所资源,推动建设国家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截至目前,已布局一批国家级产品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组建15家新型工业技术研究院,建成涵盖33个产业门类的几十个产品质检中心。

针对单个中小企业质量技术基础投入不足问题,武汉在中小企业集中的“两新”园区建起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四位一体的服务。率先全国在江岸区岱家山科技城设立质量服务站,并在全市复制,让企业不出园区就可享受第三方提供的质量培训、标准查询和制修订、计量器具检测、产品认证等专业质量服务。

政府质量服务和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需求不匹配不及时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武汉创新质量服务供给手段。引入“互联网+质量”“物联网+质量”,打造具有一键报检、专家在线问诊、掌上标准馆、网上课堂等线上服务功能的一体化服务信息平台,为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探索形成“5551企业质量管理模式”,建立质量服务清单,实现了质量服务标准化、在线化、可追溯的供给,广受企业欢迎。

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武汉开辟了质量基础提升引领发展新路径。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李锦称,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高质量发展,要在“破”和“立”上同时发力。无论是“破”旧路径依赖,还是“立”新发展动能,抑或是“降”综合性成本,都不是针对单一现象的改良,而是从体制机制上寻根问疾。迈入新时代,武汉质量基础提升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发扬钉钉子精神,让那些长期存在的深层次、根本性问题得到解决,服务新旧动能转换,服务高质量发展。

七、率先成功实践高质量发展理论研究成果

早在2007年,出于对中国宏观经济发展强烈的前瞻性和敏锐性,国家质检总局、湖北省、武汉大学在武汉共建了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简称“质量院”),该院成为中国第一所以中国经济发展质量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实体性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机构,被誉为“全国质检领域的一块圣地”。2007年以来,武大质量院坚持正确工作策略和方法,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把握宏观调控的度,坚持底线思维,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方法论。在全国首创“宏观质量管理”专业,创办了中国宏观质量领域唯一学术刊物——《宏观质量研究》。在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了一系列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性研究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多项标志性课题,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学术影响力。

根据协同创新成果,武汉市近年来在探索提升“武汉质量”、打造“武汉名品”中,开展了一系列重大质量工作创新。一是完善政策规划体系。加强质量事业发展谋划,增强行政决策的前瞻性、科学性、实效性,努力在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上不断改革创新;研究制定质量立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逐步形成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主体、地方法规规章为补充、有关政策相配套的质量法规体系。二是实施质量技术基础战略。探索科技研发—标准创新—成果转化—产业构建的新型研发转化模式,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定,组建重点领域标准推进联盟和研究基地;推动政府部门、高校、企业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新建一批服务武汉、辐射中部、面向全国的国家质检中心、检测实验室和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规划建设检验检测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平台、质量服务云数据中心等信息平台,积极构建“互联网+质量”,推进质量监管服务与互联网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三是深入推进品牌建设战略。研究制定品牌培育计划,完善品牌价值评价,加大品牌企业扶持力度,支持东湖高新区等有条件的区和开发区争创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按照“企业自主申明+第三方认证+政府监管”的思路,建立制造业、农业、服务业和工程领域“武汉名品”评价标准和认证模式,推动国际互认的品牌评价体系,引导企业追求卓越品质,提升武汉企业品牌价值,培育形成一批全国乃至世界知名的“武汉名品”;引导行业协会、社会资源参与武汉品牌行动计划,增强企业质量品牌意识。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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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四大措施助推中小企业发展

为全面落实山东省委、山东省政府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战略部署,山东省财政、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力,助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财政方面,未来三年,山东省财政厅将联合省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厅和山东省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在全省开展“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工作。围绕《山东省行动纲要》确定的10大装备制造业和10大特色制造业,支持50个左右的产业集群开展转型升级示范行动。对于符合条件的支柱、主导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集群分别给予3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奖励。同时,对工信部认定的“中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中国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省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

放宽准入制度方面,2018年以来,山东省工商局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1月12日起在山东省29个国家级功能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103想许可事项纳入改革范围;在2017年31证合一的基础上,2018年拟实现45证合一,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同时积极推进全程网上登记,山东省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发放电子营业执照14万余份。

降税减费方面,近年来,国家连续出台多项惠及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主要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多个税种。2020年底之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2018年开始,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所得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2020年底前,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破解融资难方面,近几年来,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信贷政策、直接融资支持等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在货币政策方面通过实施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定向降准、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扩大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的资金来源。2017年以来累计发放支小再贷款167亿元、再贴现352亿元;通过人民银行宏观信贷指导政策和窗口指导以及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济南分行开发的山东省企业融资服务网络系统,已经成功对接1.1万条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对接金额1397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对接次数和金额分别占比58%和29%;支持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双创”专项金融债,以及运用信贷资产证券化方式盘活信贷存量,募集资金用于小微企业融资。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