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揭阳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栏(/jyfgj/gkmlpt/guide)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点揭阳市发改局办公室领取 (地址:揭阳市临江北路市委、市政府机关办公大院2号楼7楼703号房)。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分工情况;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经市法制局备案,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其他以本单位名义发布的需要主动公开的文件等。
(三)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机关的各种重要政务活动,如重要工作、专项活动、重要会议、上级视察等,以及本机关领导参加重要活动的各类政务动态;本机关的重大、重要事项需当众正式公布或者公开告知、宣布的通知公告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按揭府〔2012〕54号文发布的揭阳市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
(五)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本机关相关办事业务的办事指南信息。
(六)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本机关每年的财政预决算。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要包括:本机关每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八)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业务工作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
(九)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本机关的主要工作规划和计划,以及本机关职责方位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揭阳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栏(/jyfgj/gkmlpt/index)上查阅本《目录》,也可以到揭阳市发改局(地址:揭阳市临江北路市委、市政府机关办公大院2号楼10楼703号房)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jyfgj/gkmlpt/index,及门户网站:/jyfg/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动态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市发改局办公室)查阅。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s://ysqgk.gd.gov.cn/663014/choice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揭阳市发改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揭阳市临江北路市委、市政府机关办公大院2号楼7楼703号房
邮政编码:52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63-8768160
传 真:0663-8768170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663-8768160,传真:0663-8768170,办公地址:揭阳市临江北路市委、市政府机关办公大院2号楼7楼703号房,邮政编码:5220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