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至13日,市公安局负责同志带领“三个最”检查组先后前往榕城区东阳派出所,揭东区城西派出所,普宁市洪阳派出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和市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站前、榕新中队,检查“三个最”标兵单位示范创建工作。 检查组实地察看了派出所和交警中队的户籍窗口、违章处理窗口、执法办案区、警示教育区、办公区和备勤室等多个功能区,详细询问、查阅了便民服务、打击犯罪、执法执勤、宣传引导等方面落实情况和工作台账;听取“三个最”标兵单位创建工作情况汇报,指出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意见。 市公安局负责同志强调,全市公安机关基层所队要严格对照“党建要加强、队伍要精神、办公场所要整洁、执法办案零违纪”的基本要求,以群众和企业最关心的高频事项、最认可的沟通方式、最快捷的办理方式为重点开展“三个最”标兵单位创建工作,杜绝“台账创建”“上墙创建”,要在办事场所环境、执法办案以及政务服务事项等方面提升群众满意度,也要落实爱警暖警措施,关心民、辅警日常生活,通过强化基层所队建设倒逼服务意识和执法能力素质提升,促进整体工作提质增效。一要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推动党建队建、所容所貌、服务群众、执法办案提档升级。要深化暖警爱警举措,提振队伍精气神,逐步提升工作规范,做好物品管理、场所规划、环境卫生等工作,增强纪律意识,有力推动工作开展。二要坚持强基导向,以加强基层党建为首要任务和重要抓手,推动新时代基层所队建设。要加强党的建设,抓住“党支部建设提升年”契机,强化党支部建设和引领作用,指导各方面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推动基层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三要坚持示范引领,以“十所队示范推动百所队提升”推动警务综合改革走深走实。要切实发挥标兵单位示范引领作用,在创建“三个最”标兵单位基础上,立足警务综合改革,在打击犯罪、服务群众、规范执法执勤上下功夫,打造一批示范典型和“金字招牌”,全面提升全市公安机关基层所队干事创业精气神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