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日期: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1日)
注: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的建设有意见或建议,可向我局反映。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要求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申请。
受理单位:揭阳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地址:揭阳高新区管委大楼9楼
联系电话:0663-8777812
2024年5月30日
附件:揭阳市生态环境局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揭阳市榕城区粤先塑料制品厂日用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揭市环(高新区)审〔2024〕1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