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
揭阳市金腾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0-07-22至2023-07-21,该企业自有效期届满至今未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等规定,同时依据你单位反馈的现场核查情况,项目厂房闲置且无法与项目联系人取得联系,现决定对揭阳市金腾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5200MA52MHFY8Q001V)依法予以注销。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执法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