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公告
来源: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10-19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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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普宁市特光漂染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表 | 揭市环审(告知)〔2021〕10号 | 2021/10/9 | 通过 | 普宁市特光漂染有限公司 | 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起步区污水处理厂西南侧地块 |
2 | 普宁市恒净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表 | 揭市环审(告知)〔2021〕11号 | 2021/10/9 | 通过 | 普宁市恒净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 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纺织西路北侧H1地块 |
3 | 普宁市鸿发隆纺织品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表 | 揭市环审(告知)〔2021〕12号 | 2021/10/11 | 通过 | 普宁市鸿发隆纺织品有限公司 | 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起步区纺织西路北侧、其大公路西侧 |
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届满。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公告单位: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
地址:揭阳市区揭阳大道以东、临江北路以北揭阳生态环境大楼 |
联系电话:0663-8768741 |
2021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