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中东部供水工程项目-惠来县中心城区水厂原水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8-03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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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惠来县中东部供水工程项目-惠来县中心城区水厂原水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揭阳市区莲花大道以东、临江北路以北揭阳环保大楼,邮编:522000
联系电话:0663-8768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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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惠来县中东部供水工程项目-惠来县中心城区水厂原水管道工程 | 惠来县中东部供水管理中心 | 揭阳市惠来县 | 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工程全长12.67公里,建设内容由后吉-陈陇段原水管道、陈陇-陇美村分水口段原水管道、陇美村分水口-雷岭河段原水管道以及沿线附属阀井等组成。后吉-陈陇段、陈陇-陇美村分水口段主管道设计流量3.75m3/s,主管规格DN1800,共11.159km;陇美村分水口-雷岭河段主管道设计流量1.93m3/s,管道规格DN1400,共 1.510km;主管在后谢村消防路口处设陇美村分水口,分水流量1.82m3/s。项目总投资17870.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2.05万元。 | 1.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生态移动环保厕所、隔油池+无动力 厌氧生态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周边的农田灌溉。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20) “冲厕、车辆冲洗”标准后回用于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冲洗用水。 2.工程施工期废气采取控制扬尘措施和机械燃油废气防治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工程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