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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高新区临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草案公示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06-0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揭阳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揭阳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揭阳高新区临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进行规划草案公示,公开征询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公示时间

  自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7月5日,公示期30天。

  二、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揭阳市自然资源局3楼305室,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收,邮政编码:522000。所有反馈意见请注明“揭阳高新区临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字样。

  (2)反馈意见邮箱:jygtkjgh@163.com。所有反馈意见请注明“揭阳高新区临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字样。

  有效反馈意见期为:

  (3)反馈意见为反馈期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有效反馈意见需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本人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如反馈意见时间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三、公示内容

  1、规划范围

  规划区域位于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地都镇,北至红东码头,东至国道206和规划路,南至国鑫钢铁厂,西至榕江。规划区域总面积约为21.23平方千米。

  2、规划定位

  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沿海经济带产业强市的战略目标,加快推进揭阳高新区开发建设,依托榕江港口,发展临港产业,延伸港口服务功能,拟打造集临港物流、临港制造、先进材料等于一体的综合产业区。

  3、发展规模

  规划范围2123公顷,建设用地规模为1594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291公顷。总人口规模控制为6-7万人。

  4、规划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轴、两心、三廊、五区”的空间结构。

  一轴:“临港产业发展轴”,依托汕揭第二通道和规划城市干道,从北往南依次联动临港物流区、先进材料区、城乡生活配套区、战略预留发展区、临港制造区。

  两心:北部依托砲台镇区打造以商业、居住、公共服务等为主的“综合服务中心”,南部依托现状村庄打造以创新孵化、商务办公、公共服务、员工配套等为主的“产业服务中心”。

  三廊:依托田园乡村、厦深高铁、现状水系等条件,拉通三条联系桑浦山和榕江的山水绿廊。

  五区:

  临港物流区:依托砲台和石头两大港口作业区,联动北部镇区,打造以件杂货、大宗货物、集装箱运输为主,集内外贸航运、高端石材加工、冷链物流等于一体的临港物流区。

  先进材料区:依托青屿港口作业区,打造以金属矿石、钢材加工、精细化工、高性能纤维等先进材料为主的港口工业区。

  临港制造区:依托地都港口作业区,打造以港口物流、钢材加工和贸易、专用装备制造等为主的临港制造区。

  战略预留区:面向2035年预留临港产业发展区。

  城乡生活配套区:依托现状村庄整治提升,完善创新孵化、商务办公、公共服务、员工配套、生活服务等功能,实现产、村、镇一体发展。

  5、综合交通系统规划

  规划形成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的三级道路体系。

  (1)城市主干路

  构建“三横七纵”的干道网结构。道路红线宽度控制为36-60米,设计时速为40-60公里/小时。

  (2)城市次干路

  道路红线宽度控制为24-36米,设计时速为30-40公里/小时。

  (3)城市支路

  城市主要支路包括各街坊及组团内部道路,红线宽度12-18米,设计时速为20-30公里/小时。

  6、市政设施规划

  (1)排水设施规划:污水处理厂2座。

  (2)电力设施规划:220kV变电站1座、110kV变电站4座。

  (3)通信设施规划:邮政所1处。

  (4)环卫设施规划:垃圾转运站2座。

  (5)综合防灾减灾设施:规划应急避护场所2处,一级普通消防站1处。

  7、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采用“片区级+社区级”两级公服设施体系,片区级层面,依托砲台镇区、地都镇区建设两个片区级公服设施中心,分别服务临港北区、临港南区;社区级层面,依托下成村、石头村、钱后村等建设7个社区级公服设施中心。

  8、控制线规划

  结合本规划实际需要,划定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和城市黄线,对各项建设实施控制。规划区域内城市大型公园绿地等划入绿线范围,排洪渠、水库及其岸线一定范围陆域地区等划入蓝线范围,重大市政、交通、公用设施划入黄线范围,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控制,其变更必须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符合相关法规、规范控制要求。

  9、开发强度

  本次规划按照功能分区、交通区位、景观控制、现状建设情况及已审批项目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开发强度控制分区和建筑高度控制分区。

  (1)开发强度控制

  划分为以下六个开发强度区间:

  1)开敞区,容积率<0.5,即各个公园、绿地、广场等。

  2)低强度区,容积率≤1.0,主要为市政设施用地。

  3)中低强度区,容积率≤2.0,主要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村庄居民点用地。

  4)中强度区,容积率≤3.0,主要为物流仓储用地。

  5)中高强度区,容积率≤4.0,主要为工业用地。

  6)高强度区,容积率>4.0,主要为产业服务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的商业商务地块。

  (2)开发强度控制

  划分为以下四个建筑高度区间:

  1)开敞区,即各个公园、绿地、广场等。

  2)低层区,高度≤12m ,主要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3)中低层区,高度≤27m,主要为保留村庄建筑。

  4)中层区,高度≤40m,主要为物流仓储用地。

  5)中高层区,高度≤60m,主要为产业服务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的商务商业和新型产业等用地。

  附:主要规划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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