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土地评估机构:
2021年3月15日我局印发了《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土地估价机构入口备案管理细则》。根据该管理细则要求,在我局开展土地评估业务的土地估价机构均须入库备案。现请你司按照管理细则要求进行入库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入库备案条件
土地估价机构向我局申请入库备案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或原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
2.已取得土地估价机构信用等级证书(须在有效期限内),且处于正常执业状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须达到二级及以上。
3.无不良记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1.入库备案申请报告(简要介绍公司及土地估价师基本情况)。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质证书:包括土地估价机构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或原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备案函复印件;同一机构若具有房地产、资产等其他专业评估资质的,备案时一并提供复印件。
5.土地估价师资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6.执业土地估价师签字、执业印章及机构印鉴留样表。
7.省级以上相关行业协会出具的连续三年无不良记录证明。
以上所递交资料一式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资料须装订成册。
三、申报期限
请各有关土地评估机构准备好入库备案申报材料,于2021年4月30日前提交至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揭阳市自然资源局307室)。
申报材料提交之后我局将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确认审查。经我局审查合格、入库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将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特此通知。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17日
(联系方式: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0663-8228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