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
为推动中小学生与青少年科学普及工作,给在校学生提供科技课堂,增加实践动手的机会,现组织开展2021年揭阳市第二批中小学校园科学馆(室)建设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项目申报。项目申报登录揭阳市科技局网站(网址:/kjj/)下载申报书进行申报,申报时应严格按要求填写申报书。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范围:揭阳市市直小学。
2、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存在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超过3项(含3项)的,或1项以上(含1项)省、市级项目合同到期一年仍未结题验收的,或两年内承担的省、市级项目“不通过验收”的,不予受理项目申报。
3、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所承担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在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二)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提供满足指南相关条件的附件材料。填写的内容、指标必须真实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虚假行为。
三、申报时间
填报时间:2021年9月28日-2021年10月20日。
四、联系方式
科技服务科:黄雪涛 0663-8768747
附件:2021年揭阳市第二批中小学校园科学馆(室)建设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28日
附件:
2021年揭阳市第二批中小学校园科学馆(室)建设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中小学校园科学馆(室)建设试点示范
重点支持中小学校建立校园科学馆(室)或升级改造现有的校园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校园科技活动场所。
(1)项目要求
充分利用校园场地,拿出不少于 1 间标教室或一定的空间场地,分区设置相应的功能区域;
配备不少于 10 件(套)互动性强的科普展教、实验产品;
摆放科普图书、科普展板及科技创意作品;
嵌入数字化科普信息终端1套;
开发系列科普教育课程,开展身边科学、健康卫生、绿色环保、低碳生活、安全应急、科技发明创新实践、科学小实验等主题科普活动。
(2)申报条件
推荐的中小学校应具备基本的场地资源,能够安排不少于1间标准教室或一定的空间场地用于校园科学馆(室)建设,其中:小学不少于1间标准教室,初中、高中(职中)等不少于 2 间标准教室;
被推荐的中小学校应提供建设或升级改造科学馆(室)简要方案;
校园科学馆(室)应配备不少于 1 名专/兼职科技辅导员,校园科学馆(室)应开放共享,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3)支持强度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原则每项支持20万元,项目执行期为 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