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2023年广东省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有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报考本次专项招聘的博(硕)士研究生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核
(一)资格复核对象: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二)复核时间:2023年12月2日(下午2:30-5:30)。
(三)复核地点:揭阳市机关大院一号楼6楼601会议室(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555号)
(四)需提供资料:①2023年广东省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报名表(报名系统导出,须A4纸双面打印);②笔试准考证;③居民身份证;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境内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核阶段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⑤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等)。
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以相近专业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对象须带齐相关材料在上述复核时间内到复审地点接受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且不能在2023年12月2日17:30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名信息系统中上传虚假照片的,取消面试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2.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资格审核实施单位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报名后更换电话号码的考生请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4.报考人员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第一时间如实报告情况。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对象:参加面试的对象为通过资格复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定于2023年12月3日上午9:00正式开始。
面试地点:揭阳市机关大院一号楼6楼604会议室。
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8:30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面试考场候考室(揭阳市机关大院一号楼6楼601会议室)报到。
特别提醒:候考室截止报到时间为开考前30分钟,请预留足够时间。未能按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面试形式、成绩: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一般情况下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公布。
根据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其他要求
(一)考生参加面试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得穿(戴)制服或带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口罩参加面试。
(二)考生要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663-8768110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