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市直(含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粤东新城,下同)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市直机关(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就2022年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考核范围对象
年度考核范围为市直单位。对象为市直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市直机关(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组织实施。
二、从严控制优秀比例
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要结合平时考核情况,严格按年度考核规定的程序、标准把好审核关,“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15%以内。单位当年在综合性评比中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被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的,“优秀”等次比例可控制在20%以内,由主管部门书面申请,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实施。
驻镇帮扶工作人员、驻村(社区)第一书记的年度考核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考核,考核等次建议送派出单位,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不占派出单位优秀等次名额。列入市政管办考核的人员按往年的操作方法,在报表中备注清楚(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不占单位的比例,列入考核人员也不占单位的总人数)。
对于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包括被立案尚未有处理结果的),单位应如实填报《事业单位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被立案调查人员名册表》。
三、按时报送备案材料
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机关(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须于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并报审核备案。各事业单位分别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呈报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等次人员名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人员名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人员名册》、《事业单位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被立案调查人员名册表》(若有处分文件一并附上)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汇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一式二份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社局801室,联系电话:8220380)备案,以便审定各类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完成。相关表格的电子版可在市人社局网站(/rsj)“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打印。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