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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水利厅的工作部署,2021年4月9日至15日,由市水利局领导带队的农村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全市各县(市、区)农村小水电站汛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农村小水电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履职情况、农村小水电站备汛情况、农村小水电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组先后抽查普宁市三坑水电站、惠来县石榴潭坝后水电站等小水电站共17宗。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责成相关县(市、区)水利(农业农村)局督促电站业主认真落实整改,确保农村小水电站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