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1日,《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石化产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揭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大南海分局
2022年11月28日
第一章 总则
一、规划目的
为促进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高质量发展,科学指导园区的有序开发建设,更好地引导各项土地利用,加强规划和建设管理,特编制《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石化产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东至溪西排洪渠及河东公共码头,南至南海,西临工业区边界,北至广汕高铁北侧250米,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3平方公里。
第二章 规划定位与规模
一、功能定位
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广东省循环经济示范区,粤东产业升级带动区。
二、发展规模
规划区就业人口控制在4万人以内,规划区总建设用地规模为4045.43公顷。
第三章 用地布局规划
一、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带四廊道,一心五组团”的空间结构。
二、用地布局
建设用地面积合计4045.53公顷,含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等类型。
第四章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一、土地使用性质分类
规划涉及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号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规定的标准。为与在编《惠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衔接,落实最新政策文件和规范要求,本规划将用地分类编码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年)进行转换和使用。
二、地块划分及编码
采用三级地块编码方式。前面字母为控规单元代码,中间的两位数为街坊代码,最后两位数为细分地块代码,将规划区划分为5个规划管理单元。
第五章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土地开发建设及城市规划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控制指标执行。控制性指标主要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基础设施配套等。
第六章 建筑高度控制及建筑后退距离
沿道路交叉口的建筑高度控制应按较宽的道路计算,但当建筑物沿窄路部分的长度超过30米时,其超过部分的建筑高度应按窄路宽度计算。
任何建筑间距均应符合国家、省和揭阳市的相关法规及规范的要求。
第七章 产业发展规划
一、产业发展目标
(一)近期发展目标
到2021年,实现炼油 2000万吨、烯烃190万吨、芳烃260万吨产业规模。
(二)中期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实现炼油2000万吨、烯烃250万吨、芳烃260万吨产业规模。
(三)远期发展目标
到2035年,争取实现炼油2000万吨、烯烃350万吨、芳烃260万吨产业规模。
二、产业发展模式
按照“由重化工到精细化工、由单体材料到成型产品、由主要产品到配套产品、由内到外”的原则建构石化区模式。
第八章 综合交通规划
一、铁路规划
园区内规划铁路为疏港铁路联络线西段线路,通过向北与广梅汕铁路相接通往内陆腹地。
二、管道运输
规划区以码头、广东石化一期、空分厂、热电厂等为源头,主要规划2条主管廊,规划3条次管廊。
三、对外交通
规划形成以“2横3纵”的对外交通格局。
四、内部交通
规划区内主次干路形成以“5横8纵”为主骨架的内部交通格局。
第九章 竖向规划
场地标高应高于周边道路最低标高0.2-0.3米以上。保持场地边界地势与道路自然衔接,局部存在一定高差时可按小于1:5的坡度放坡顺接,并宜布置绿化形成自然的过渡。
第十章 公共设施规划
园区规划形成产业服务中心,包括政务服务中心、商务中心、交通中心、消防警务应急中心、医疗中心、市政设施及预留发展用地。
第十一章 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形成“一带四廊道、组团围护、林带成网”的绿地布局结构。
第十二章 市政工程规划
一、给水工程
规划设置给水厂1座,位于规划区规划范围外,供水规模为20万吨/日。
二、污水工程
规划区设置1座污水处理厂,规划处理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近期可按1.2万立方米/日建设,并预留第二污水处理厂用地。
三、雨水工程
规划雨水分区划分为五个分区,雨水管渠结合地形沿规划路布置,就近排入水体。
四、电力工程
规划区设置4座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变电站13座。
五、通讯工程
通信端局、邮政支局结合揭阳滨海新区统一规划。
六、燃气工程
规划区气源采用天然气,用气一是引自大南海天然气门站,二是依托规划区内LNG首站。规划区燃气管网按高压-次高压-中压三级系统供气。
七、环卫工程
规划集中布置工业危废处理厂、填埋场和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厂,生活垃圾由惠来县负责处理,送至惠来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规划区内规划中型垃圾中转站1座,规划小型垃圾中转站6座。
八、管线综合规划
各管线与道路中心线平行,严格依照管线与管线间、管线与建筑物设施的最小水平和竖向间距等有关规范埋设。道路断面宽度37米以上,雨水、污水、给水沿道路两侧进行双侧布管。
第十三章 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区为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三级标准(GB3095-1996)》控制。
规划区地表水龙江河的功能区划分为Ⅲ类水环境功能区(饮用、工农业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港口等近岸海域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第四类标准。
园区内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分为2类不同区域,分别执行3类和4类标准。
第十四章 综合防灾规划
一、消防规划
规划消防设施11处,其中消防警务应急中心1处,特勤消防站1座,一级普通消防站9座。此外,中石油企业自备消防站2座。各消防站应根据责任区内的特殊消防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
二、防洪规划
中石油厂区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龙江西岸滨海旅游公路以南堤防设防标准为200年一遇,滨海旅游公路以北地区堤防设防标准为100年一遇。规划区生命线工程,即水厂、污水处理厂、220千伏变电站、消防站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
规划区防潮标准为100年一遇。
三、防震规划
规划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规划向日湖公园作为主要避难场所。
四、人防规划
规划区按三类城市人防标准设防。
第十五章 四线划定及管制要求
结合本规划实际需要,划定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和城市黄线,对各项建设实施控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控制,其变更必须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符合相关法规、规范控制要求。
附:主要规划图纸
1区位图
2空间结构规划图
3土地利用规划图
4道路竖向规划图
5四线规划图
6总图则
相关附件:主要规划图纸.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