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新增液碱储存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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