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石化分公司化工罐区罐容优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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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广东石化分公司化工罐区罐容优化项目 | 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位于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在广东石化炼化厂区内预留用地进行储罐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化工中间罐区范围内增设2座5000m3的苯乙烯储罐、2座4000m3的乙苯储罐、2座3000m3的裂解碳四储罐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在化工原料产品罐区范围内增设2座2000 m3的甲醇储罐及卸车等配套设施。项目不新增对应物料周转量,仅通过新增罐体提高物料存储周期。项目总投资14943万元,环保投资196.4万元。 | 1.大气方面。施工期对施工场地洒水,清洗车轮和车体,用帆布覆盖易起扬尘的物料等;运营期储罐呼吸废气依托现有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废水集输、储存和处理处置过程逸散废气依托现有活性炭装置处理等。 2.水环境方面。施工期泥浆水、建材清洗废水及路面清洗废水经处理后再利用等;运营期冷冻水循环回用不外排,储罐切罐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依托现有化工中间罐区含油污水池预处理后,泵至广东石化污水处理场处理后部分回用,无法回用的浓盐水部分经高含盐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达标后通过工业区海洋放流管排放。 3.噪声方面。施工过程合理安排施工机械操作时间,控制同时作业的高噪声设备数量等;运营期优选低噪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减振机座、加装减振弹簧和橡皮垫等减振降噪措施等。 4.固废方面。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不能回收应委托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运营期危废外委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或依托厂内固废焚烧系统处置。 5.环境风险方面。设置围堤,导流地沟和集液井,导流地沟和集液井作重点防渗处理,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