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开办企业一网通办系统”操作难、相关单位对开具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要求和办理流程把握不精确和群众办理商事登记证明困难的问题,我局对“开办企业一网通办”系统设立登记业务操作进行说明并公布“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格式模板。现予以通告。
一、“开办企业一网通办”系统设立登记业务操作
直接访问网址:http://qykb.gdzwfw.gov.cn/qcdzhdj/;或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点击“企业开办一网通办”进入“开办企业一网通办”系统,完成账号注册后,点击“我要新办企业”,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企业开办业务(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格式模板
开具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只需要证明房屋详细地址、用途、使用权属、面积等四个要素,无须其他附加条件(详见附件3)。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粤东新城分局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