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唐代元和年间的赵德开始,到南宋末年,潮州人文出现了“中兴”的盛况,以政绩、学问、艺术、文章胜者不乏其人。南宋中期庆元年间(1196年前后)知州沈杞以州先贤“德行节义著名者”8人为典型,建“八贤祠”供奉。
八贤祠初建于潮州湖山即葫芦山顶,嘉定十五年(1222),知州曾噩迁于州治东南之堤外,即现在青龙庙一带,绍定二年(1228),知州孙叔谨考虑到这个地方接近税务稽查所,不适合作为尊贤之处,又迁至韩文公祠的左侧,即韩师“u”字楼原址。至清末改建,再也没有恢复。本世纪初,揭阳卢氏以其祖妈墓地在黄岐山凤内水库北侧山岭,适宜借助八贤之名增建纪念馆舍,遂有“潮州八贤纪念馆”之建设,笔者忝为顾问之一。此馆的建设,作为潮州八贤的又一处纪念场所,与原有“八贤祠”没有直接联系。
根据《潮州三阳志。祠庙》“八贤祠”条的记载:“八贤乃天水赵先生德、草范林先生巽、贤良许公申、直讲卢公侗、金紫刘公允、远游吴先生复古、新州守张公夔、尚书王公大宝。”有的以籍贯称,有的以出身称,有的以官位称,有的以寄俸衔称,有的以“号”称,凡有做官的都尊为“公”,没有做官而称号、称先生者只有吴复古一人。
因为从赵德到王大宝8人,都是潮州人,所以后人把他们称作“潮州八贤”;也因为相传明代也有“潮州八贤”,所以他们又被称作“潮州前八贤”。至于“后八贤”是谁何时所评、所定,不得而知。但可以不当回事。因为有着后人拼凑的随意性,缺乏评选标准,似乎也没有得到具有法律意义的认定,大可不必过于认真去对待。但“潮州八贤”已经受到广泛、普遍的认同,乃至与沈杞同时的潮州通判廖德明已写了“赞”,明代状元林大钦写了“论”,后人要否定它的客观存在已不可能。只是作为一个“专称”,其固化却不可忽视。好像有人称为“北宋潮州八贤”是明显的大错(其中赵德为唐人,王大宝为南宋人);有人称为“前七贤”也不正确(因为“后七贤”实际上没有被肯定过);至于有人故意剔除赵德其人,称为“潮州七贤”也不可靠(因为没说出剔除的有说服力理由)。
“八贤”是潮州(泛指今潮汕地区)的文化品牌,传统人文典型,其以“德行节义著名者”作为评定标准,也使这个典型有着较高道德价值含金量以及影响力,历久而不褪色,不掉价。特别是在需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其实是优秀传统道德观念的今天,纪念“八贤”、传承“八贤”道德品质,建设美丽潮汕,愈显有着特别意义。
吾作《“潮州八贤”论》以为规劝,题名与林大钦所作相类似,非想沾其状元之光,而只是巧合。因为这样的平凡思维,没有学历、学衔之我辈也能达致,不是先贤的专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