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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 穗 信 息 2019年第4期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9-04-30 08:41:25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2019年第4


揭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编         2019429


  

 

1、北京市  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2、长沙市  促进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

 

3、杭州市  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4、武汉市  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  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一、推进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

一归并设置涉农资金专项。进一步完善现行涉农资金管理体系,按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两大类,对行业内交叉重复的涉农资金予以清理整合。涉农专项转移支付以农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水务改革发展资金等大专项为主体进行整合。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研究将农业投资项目、农田整治项目等涉农资金逐步纳入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范围。涉农基建投资以生态保护与建设、农村水利工程、农村民生工程等为主体进行整合。对清理整合后的涉农资金,进一步明确政策目标、扶持对象、补助标准、实施期限、绩效管理等。

二合理设定任务清单。本市涉农资金探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机制,有关部门根据各项涉农资金应当保障的政策内容设立任务清单。任务清单区分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约束性任务主要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的涉及国计民生的事项、重大规划任务、新设试点任务以及农业生产救灾、对农民直接补贴等,其他任务为指导性任务。充分赋予各区自主权,允许各区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资金。任务清单按照专项转移支付、基建投资两大类,分别由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衔接平衡,并会同相关部门对任务清单定期开展评估,建立调整优化和退出机制。

三同步下达资金与任务清单。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专项转移支付、基建投资管理的职责分工,分别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因素法、项目法等方式分配涉农资金,统筹考虑任务清单中各项任务的性质,不断完善涉农资金分配指标体系。加强资金分配与任务清单的衔接匹配,确保资金投入与任务相统一。对于专项转移支付类任务,以大专项为单位,实现涉农资金与任务清单集中同步下达。对于基建投资类任务,按照本市项目审批流程取得相关手续后,由市发展改革委按实际进展分批下达投资计划,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区级有关部门要组织完成约束性任务,因地制宜统筹安排指导性任务,及时将市级下达的任务清单细化落实为具体项目,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和任务完成计划,分别报市财政局和市级有关部门备案。进一步完善区级以下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明确区级部门之间的责任分工,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

四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区级制定的资金使用方案、任务完成计划和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考核,逐步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涉农资金大专项和任务清单设置机制及资金分配机制。健全完善科学全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步由单项任务绩效考核向行业综合绩效考核转变。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成效突出的区在资金安排上予以适当倾斜。

二、推进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

一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市级有关部门要做好行业规划与涉农资金投向的有机衔接,加强对区级统筹安排涉农资金的指导。各区政府要按照国家和市级“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梳理各项涉农资金,摸清底数,根据财政收支形势等情况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因地制宜搭建的各类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平台,要科学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不断提升规划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以规划引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和集中投入。

二加强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使用。针对多个部门安排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加大预算执行环节的统筹协调力度。市级有关部门要建立会商机制,沟通资金流向,统一建设标准,完善支持方式,加强指导服务,为各区推进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创造条件。各区可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将各级财政安排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纳入同一资金池,统一设计方案、统一资金拨付、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验收,形成政策合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总结各区在预算执行、项目实施等环节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的经验,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资金用途,逐步实现同一工作事项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由一个行业部门统筹负责。

三促进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集中投入。支持各区政府围绕改革任务、优势区域、重点项目等,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安排各类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充分发挥各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主体作用,挖掘亮点典型,总结推广经验,自下而上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体制机制。

三、改革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

一加强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继续对涉农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做到每一项涉农资金对应一个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现行各项管理制度的衔接,加大培训力度,严格执行制度,确保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有关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在做好宏观指导的基础上,统筹考虑项目投入、项目性质等因素,进一步下放涉农项目审批权限,赋予各区相机施策和统筹资金的自主权。强化各区政府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的责任,不断提高项目决策的自主性和灵活度。

三充实涉农资金项目库。各区政府要依据国家“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规划,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建立涉农项目储备机制。储备项目由各区研究决策,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需求、实施单位、实施期限、绩效目标等内容,并按轻重缓急排序。完善项目论证、评审等工作流程,对相关项目库内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财政、发展改革和行业部门之间,市区之间,年度之间项目库的衔接,归并重复设置的涉农项目。加快资金安排进度,适当简化、整合项目报建手续,健全完善考核措施,确保项目发挥效益。

四加强涉农资金监管。有关部门和各区要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形成权责明确、有效制衡、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严防借统筹整合名义挪用涉农资金。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体系,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专家学者、研究机构等对涉农资金政策进行评估。完善决策程序,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涉农资金整合有关制度规定、造成涉农资金重大损失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加强涉农资金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追回被骗取、冒领、挤占、挪用的涉农资金,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加强信用监管,对严重失信主体探索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五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健全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审批、谁公开”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将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资金规模、扶持范围、分配结果等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市级层面主要公开支农政策、制度办法、资金规模和分配结果等,区级层面主要公开项目立项和审批结果、建设和补助标准、项目资金管理程序等,乡镇层面主要公开项目扶持对象、实施进度和实施结果等。推动区级建立统一的涉农资金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继续完善行政村公告公示制度。

长沙市  促进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

一、优化园区功能布局

1落实园区功能定位。园区应坚持产业发展为核心,聚精会神发展实体经济特别是高端先进制造业,优化营商服务环境,注重提升质量效益,走生态化、差异化、特色化、集约化、品牌化、智慧化的发展道路。国家级园区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动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向主导产业鲜明、延伸产业链条、综合配套完备的方向发展,建设具有国内乃至国际影响力的园区品牌。省级园区应朝特色鲜明、要素集聚、产城融合方向发展。国家级园区着重迈向“大而强”,省级园区着重迈向“专而精”。

2统筹规划布局。各园区应在全市国土空间规划框架基本确定的基础上编制本园区发展中长期规划,在各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全市园区发展中长期规划,纳入全市“多规合一”范畴。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园区布局和产业衔接,引导各园区合理分工、突出优势、错位发展。设立园区工业用地控制线(棕线),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范围,打造“布局合理、产住分区、配套完善、产城融合”的现代园区,提升园区综合承载能力。将园区公共基础配套纳入城市统一规划,支持优质公共资源向园区倾斜。区县(市)统筹规划布局与园区相配套的文化、教育、卫生、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积极推动名校、名医院进园区,不断提升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和承载能力。原则上按照“一区县(市)一园”的要求,以国家级园区和发展水平高的省级园区为主体,对区域相近、产业相似的园区采取合并、托管等多种有效形式进行优化整合。对位于中心城区、工业比重低的园区,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布局和引导方向,积极推动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启动新一轮的园区调规扩园工作。

二、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1完善管理体制。园区要以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集中精力抓好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要加强园区与行政区的统筹协调,充分依托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减少向园区派驻的部门,逐步理顺园区与所在地乡镇(街道)的关系,园区规划范围内乡镇(街道)和园区派驻机构在年度绩效考核、主要负责人调整时,要征求园区党工委意见,根据工作需要,省级及以上园区主要负责人可在区县(市)挂任相应职务,协调推动社会事务各项工作。探索小管委会、大公司的管理体制,逐步实现行政职能与经营职能分离、管理机构与开发运营企业分离,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各级国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园区平台公司的改革指导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2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结合本轮机构改革进一步整合优化园区机构编制资源。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向省人民政府申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试点,着力实现园区“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明确专门机构负责园区企业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工作,为入园企业提供全方位、保姆式服务。水、电、气等要素保障类国有企业在园区集中设窗办事,加大对企业的综合服务力度,推行“网上办、减证办、帮代办”,实现园区办事“最多跑一次”。对于园区企业投资经营、项目资金申报等过程中需要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逐级转报的审批事项,探索取消预审环节,简化申报程序,可由园区管理机构直接向审批部门转报。探索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制,严格落实项目“一次性”审批改革“1+7+5”的配套政策措施。全面推行市级各类企业扶持资金项目网上申报。根据产业功能定位及实际需要,按程序及时调整优化园区机构设置;加强在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重点工作方面的人员配备。机构编制部门要积极支持,为园区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推进干部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

1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园区作为经济发展的主战场、主阵地、主力军,要进一步选优配强园区领导班子,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化、有活力的班子队伍。在同一园区领导班子中同一职务任职10年以上应进行交流。加强园区与市直部门、区县、国有企业和市内园区之间的干部交流,择优选派有活力、想干事、懂专业、能开拓、敢担当、实绩好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园区任职。对在园区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干部要加大使用力度。对于园区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可探索聘任制公务员等方式,拓宽视野公开选聘到园区工作。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鼓励支持园区打破身份界限,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进一步整合干部资源,提升干部队伍内在活力。园区在相关部门批复的雇员数额总量内,可按相关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聘雇佣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雇佣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与雇佣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由双方协商确定。在园区工作5年以上的优秀雇员,鼓励其积极参加园区招聘考试,择优吸纳进园区干部队伍。对在园区平台公司担任相应职级管理职务的优秀雇员和合同制员工,可推介到全市市管国有企业(一级监管企业)及其分(子)公司任职。

3优化岗位绩效薪酬制度。园区可实施绩效薪酬制度,建立园区整体薪酬水平与经济规模、增长速度、税收贡献和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核定与调整机制。完善与岗位职责、工作实绩紧密联系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建立以岗定薪、按绩定酬的岗位薪酬体系。对年度在园区考核中排名第一、第二的国家级园区和省级园区,当年业绩奖金基数上浮5%,考核结果排名最后的,当年业绩奖金基数下调5%。园区可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对有突出贡献的园区工作人员予以适当奖励,进一步激发园区干部干事创业的潜力与活力。健全与激励机制相对应的责任审计、信息披露、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

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1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省级及以上园区向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申请设立金库。安排园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园区新增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产业发展和化解债务,支持重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引进重特大项目、在全市园区年度考核中排名前二位的国家级园区和省级园区给予一定奖励支持。建立健全规范合理的园区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严控园区负债规模,鼓励区县(市)采取在税收和经营性土地收益上提高园区分成比例、拓宽融资渠道等方式,防范债务风险。探索设立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周转资金池,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和各园区平台公司自有暂存资金作为资金来源,专项用于园区平台公司还本付息资金困难时临时性周转。建立园区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机制。

2推动园区投融资平台建设。支持园区将开发建设后所形成的非公益性存量资产,通过划转和授权经营的方式注入园区投融资公司,扩大其资本注入来源。在地方专项债务限额内,对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支持园区申请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大力推进合规的ppp开发模式,积极引进社会资本用于园区建设和发展。支持园区有条件的平台公司向市场化、多元化的现代企业转型和上市发展,增强园区造血功能。

五、推进绿色园区发展

1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实施投资强度最低标准制度,从2019年4月1日开始,新入园的购地产业项目,入省级园区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入国家级园区投资强度不低于350万元/亩(均不含土地出让金等前期费用)。各开发区应按照国家、省、市制定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土地使用标准,对适合使用多层标准厂房的建设项目,引导入园购买或租赁工业标准厂房,除生产安全、工艺流程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一般不得建造单层厂房。完善低效和闲置用地的评估监督和退出机制,着力推进低效和闲置用地腾笼换鸟、二次开发,探索建立园区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大数据平台和购地企业综合评价体系。鼓励园区建设使用多层标准厂房、下沉式厂房,统筹地上地下有序开发,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对符合规划的工业用地,鼓励土地使用者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容积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优先保障工业用地,全市及各区县(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工业园区,园区年度新供应用地确保40%以上为工业用地,园区工业用地性质如经批准发生变更,必须同时在园区内对相应用地进行调补平衡。有序推进工业地产发展,坚持工业地产“姓工”的原则,建设楼面荷载、开间设计等能满足设备上楼的高层标准厂房,加大“向空中要土地”的力度。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定期对园区工业地产开展专项督察与评估。

2推动绿色园区建设。各园区必须依法开展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以5年为期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严格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加强施工期现场监管和“三同时”管理,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强园区污染物和固体废弃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监测和统计,相关指标纳入全市总量控制管理。加强园区各相关规划的衔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政策规定,促进产业发展和人居环境相和谐。

六、优化营商环境和考评体系

1加强重大产业项目落户市级统筹。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应实行“一把手招商”常态机制,根据产业功能定位和产业价值链思维,瞄准世界500强、国内500强、行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和产业链关键企业,着力招大引强。要注重依托现有龙头企业、上市公司、高成长型企业大力开展“以商招商、二次招商”。按照事前有约定与统筹、事中有跟踪与督促、事后有评价与考核的原则,加强对引进项目的前置评价、发展目标约定与履约评价,出台《长沙市重大产业招商项目统筹协调机制》,针对市认定的重点招商项目按产业功能定位进行调度和统筹布局,形成市、区县和园区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各园区应根据产业功能定位,保持定力聚焦引进主导和特色产业项目,不符合产业功能定位的项目应进行全市统筹安排。本地企业(项目)在园区之间的招商和流转,如未通过市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可的,项目投产以后,产值统计数据和税收分成3年内仍保留在原所在园区,避免园区间恶性竞争。各园区要建立对新引进项目的绩效评价机制、优惠政策与重大事项决策责任机制。

2优化营商投资环境。园区要努力营造公平公开、便捷高效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鼓励园区构建政府、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和企业共同参与、相互促进的多元化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发展社会中介组织。鼓励园区依法依规开办各种要素市场,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鼓励园区在金融创新、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多元化等方面先行先试。各园区要加大对“长沙工业30条”“人才新政22条”“科技1+4”“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产业链发展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的宣传力度,用好用活现有政策,增强园区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招院引所等方面的吸聚力。

3完善园区考评体系。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完善以项目引进与建设、亩均税收、主导及特色产业发展、产业链建设、规模企业净增数、企业满意度测评等指标为主的精准考核体系,促进园区特色化、差异化和高质量发展。围绕园区功能定位、智能制造、产业链、千亿产业园区、千亿产业集群、百亿企业翻番、税收过千万企业倍增和新兴产业发展目标,逐步建立健全园区统计指标体系。

杭州市  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一、支持壮大市场主体

1.鼓励创建服务贸易园区、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对优化环境吸引服务贸易企业入驻、上一年度新入驻服务贸易企业达到5家(含)以上的,给予业绩突出的前5家运营主体每家20万元补助;对依据《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印发和的通知》(杭商务服贸〔2017〕172号)的规定首次被认定为“杭州市服务贸易示范园区”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被商务部等国家部委认定为国家级特色服务出口基地的,一次性给予40万元补助。

2.对上年度新落户杭州的服务贸易企业、落户当年服务贸易业绩达到一定规模的,对前5名一次性补助人民币20万元。鼓励数字、文化、旅游、金融保险四大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和教育、会展、医疗、物流四大服务贸易潜力领域创新发展,对四大重点领域各领域业绩突出的前5家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对四大潜力领域各领域业绩突出的前5家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对依据《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印发和的通知》(杭商务服贸〔2017〕172号)的规定首次被认定为“杭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或“杭州市服务贸易成长型企业”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

3.全面落实“凤凰行动”计划,对服务贸易领域重点拟上市企业、上市公司及挂牌企业,按《杭州市人民政府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全面落实“凤凰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杭政〔2018〕14号)规定给予一定补助:完成改制并设立股份公司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完成挂牌并实现交易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在境内外直接上市并实现交易的,给予1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二、支持创新发展模式

鼓励服务贸易模式创新、业态创新,服务贸易园区、企业和机构在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首次提出可复制推广经验,被商务部认可并在全国推广的,每条经验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三、支持开拓国际市场

1.推进以会展服务拓展服务贸易。列入当年市商务局发布的《杭州市服务贸易展会目录》“杭州市自办展”的境内外展会/博览会,对参展企业给予注册费、展位费全额资助;目录所列“杭州市政策性重点展会”,对参展企业按不超过注册费和展位费的70%给予资助;其他境外服务贸易展会,对参展企业按不超过注册费和展位费的50%给予补助。展位费补助,同一展会每家企业最多补助6个标准展位,展位费超过5万元/标准展位的,按5万元计算;注册费补助,对有展位的参展企业最多补助2人,对无展位的参展企业最多补助1人。

2.对服务贸易企业建设国际网络营销平台所必需的计算机、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施的购置及网络服务的租赁费用,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的补助(补助期不超过两年),每个申报单位补助额不超过20万元。

四、支持建设公共平台

1.支持服务贸易领域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公共培训服务平台和云众包平台建设,对按照《杭州市中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财企〔2017〕43号)的相关规定评审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费用,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补助期不超过两年),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支持建设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对设立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点并经考核合格的区、县(市)每年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五、支持防范出口风险

1.扩大服务贸易领域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提高信保投放额度,对上年度服务贸易企业投保服务出口项下的保费支出给予不超过40%的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资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对上年度企业通过银行、保险公司利用服务出口项下的出口信用保险保单开展保单融资的利息支出,给予最高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20%的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多补助30万元。

武汉市  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支持外资金融机构来汉发展,扩大业务范围、拓宽合作领域。支持外资银行在汉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支持外商在汉合资设立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鼓励外商投资科技研发、信息技术、现代物流、创意设计、节能环保、服务外包、商务咨询等生产性服务项目,以及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服务项目。允许外商在武汉市各综合保税区内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保税检测和全球维修业务,开展进出口检验认证服务、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二、鼓励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支持外商投资参与存储器、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航天产业等国家新基地建设,参与光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等世界级产业集群建设。允许外商在武汉市各综合保税区开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航空航天、工程机械、数控机床等再制造业务。对权威机构认定的“独角兽”企业新落户武汉市、且项目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500万元人民币。该项奖励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三、支持外商投资研发创新。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业与外商联合在汉投资建设各类研发机构,并申报各级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重点支持外资在武汉市各综合保税区内发展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研发创新机构。对外商投资企业牵头组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地方财政按照省级财政资助经费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市区财政各承担50%),单个平台一次性资助最高250万元人民币。对在各综合保税区内设立的独立法人研发机构,符合《市人民政府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印发武汉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规〔2017〕64号)规定的一次性奖励标准的,再增加50万元人民币奖励。鼓励外商与各类政府引导基金联合设立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境外科研成果在汉孵化转化。对经认定的外商投资产业研发机构进口科技开发用品,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减免政策给予支持。除禁止进境的外,各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且在区内用于研发的货物、物品,免于提交许可证件,进口的消耗性材料根据实际研发耗用核销;进口的医疗器械用于研发、展示的,可不办理相关注册或者备案手续。本着自愿申请的原则,可将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合作)医院纳入全市医保定点范围;对武汉市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符合上市或者注册条件的创新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争取上级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将其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四、鼓励外商投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国企“混改”。支持外商以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武汉市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试点外商投资参与有关区域的“冷热电”三联供、污水及垃圾处理、地下综合管廊、公路、港口等项目建设。支持外商参与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改造、混合所有制改革等。

五、鼓励外商投资重点区域建设。围绕高效高新产业集聚,鼓励和支持外商在长江新城、武汉国家级开发区投资总部经济、科学研发、生命健康、共享创新、文化体验、生态环保等项目。支持长江新城、武汉国家级开发区探索与外国政府、国际机构(组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设立中外科技创新园区等合作平台,力求打造成为外资外智聚集之城。同时,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武汉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及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跨境电商示范园区、综合保税区等功能区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依据产业规划,围绕功能提升、产业升级,突出外资招商,着力引进国际一流企业、一流项目。

六、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打击侵犯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支持在汉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取得的发明、发现和其他科技成果,参与国家和省市各类奖项评审。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自由转移其在武汉市的合法投资收益。市招商引资投诉中心要及时受理、督办、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对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招商引资工作纪律、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等行为的投诉。

七、降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要素成本。对外商在汉投资列入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工业项目的,在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时,以最高年期出让的,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企业依法取得的工业用地,可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但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50%,且在1年内缴清所有价款。严格落实国家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外商投资土地类项目的土地交易、外汇管理等相关规定,为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币或者境外人民币作为竞拍保证金参与土地“招拍挂”提供便利。外商投资企业竞得土地后可凭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外币结汇手续。落实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不断提升用电服务水平,加快报装接电速度。加强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监管,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企业)采用“直供”方式供气,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支持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开展本外币全口径跨境融资,支持其在区内和境外发行债券,允许其将境外发债资金回流使用。积极争取在各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八、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建设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允许外商投资企业高水平建设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在不改变土地和厂房用途的前提下,可按幢、层为基本功能单元进行分割登记和转让,用于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伙伴的产业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存量工业房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兴办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的,可在5年内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5年期满后,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对外商投资企业引进的高端人才,符合条件的纳入“武汉黄鹤英才”等有关政策支持范围。鼓励人才集聚的外商投资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外籍高端人才(a类)可按“承诺制+容缺受理”方式办理5年以内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十、鼓励中介机构引荐外商投资项目。建立中介招商服务奖励机制,对提供项目前期尽职调查等专业化咨询服务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成功引进符合武汉市产业发展导向、且当年实际到位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房地产业、金融及类金融项目除外),可按项目实际到位资金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200万元人民币。该奖励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

十一、创新外商投资促进机制。发挥武汉国际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以及境外商协会、海外同乡会、同学会等作用,借助中国驻外机构、中资企业等渠道,开展全方位多领域外商投资促进合作,搭建海外招商平台。积极创新激励机制,聘请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大型跨国公司或者行业龙头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境外商协会负责人、国际机构代表人士等为武汉招商大使,以商招商、以商聚商。积极借助“鄂港澳粤经贸洽谈会”“华创会”“台湾周”等国家或者省级重大经贸合作品牌,策划开展针对性强、实际成效好的面向海外“双招双引”活动,推动、签约一批外资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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