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经济区江夏综合市场经过治理后“颜值”得到提升。
市场综合治理,市场改造是基础。去年以来,我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按照“一场一策、标本兼治”要求,全面启动我市农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市区52个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推动合法经营,严格食品安全监管
为抓好市场主体规范管理,我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指导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100%亮照经营,深入排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的无证无照经营。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坚持引导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证照,亮证经营;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坚决予以查处,规范经营秩序。
同时,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以最严措施依法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各级市监部门严格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定,对食品摊贩实行登记管理,要求食品摊贩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深入开展“湿粉统一查”行动,特别是督促在农贸市场有销售湿粉类产品的食品摊贩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充分发挥快检筛查的“防火墙”“过滤网”作用,根据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全市食用农产品快检市场快验工作, 并于每天10时前及时在市场公示栏公示和电子视频公示,让广大市民及时知晓情况,科学引导市民购买,同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拒绝入库等措施及时处理快检不合格农产品,有效保障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开展食品小摊点监管整治,全面核查食品小摊点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检查食品小摊点营业场所环境卫生、“三防”设施设备,督促食品小摊点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严把进货关,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食品及来源不合法食品;严厉查处销售过期变质、“三无”、虚假标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督促诚信经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诚信是市场环境的基石。阶段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化诚信经营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相关的信用管理制度,倡导经营户诚信经营;强化监督检查,对农贸市场在用电子秤等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查,严厉打击缺斤短两等计量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市场发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营造阳光、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为推动“限塑令”落实,保护消费者的“菜篮子”安全、减少塑料对环境的污染,我市深入开展“限塑”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集贸市场、超市、商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市场主体依法履行“限塑”主体责任的情况,加强对集贸市场“限塑”薄弱环节的行政指导,严格督促市场开办者切实强化市场内“限塑”管理。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68人次,检查市场主体447家次,责令整改3家,并对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移送的10宗塑料购物袋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线索,落实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开展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突出规范经营,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在日常联合执法过程中,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加强督查、检查,落实农贸市场经营者加强对环境卫生清洁、市场周边无照乱摆乱卖治理等工作,着力营造整洁卫生、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特别是严格活禽经营限制有关规定,在限制区范围内的市场严禁现场宰杀和销售活禽;严格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当日活禽零存栏”制度;督促市场经营者做好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确保摊位(店面)清洁干净。
市城管执法局在推进农贸市场综合治理过程中,结合平时的市容管理工作,印发《揭阳市城区市容常态化巡查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通过开展市容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当前市容环境存在问题,精准抓好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整治,严格处理乱摆卖、乱拉挂、乱停放、乱搭设等现象,持续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阶段来,该局开展乱摆卖巡查2157次,教育纠正沿街门市占道经营2807宗、流动商贩乱摆卖2556宗,清理乱摆卖现象362宗;开展乱拉挂巡查1251次,教育纠正遮阳物、布条等挂浮物698宗、违规设置广告牌和招牌358宗,清理拆除606宗;开展乱停放巡查1222次,教育纠正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放3270宗、共享单车乱停放1091宗;开展乱搭设巡查1051次,清理拆除私设地桩地锁、坡道369宗;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巡查1224次,教育纠正1917宗。
通过阶段性综合治理行动,全市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有了提升,市场内摊位布局合理,经营环境和秩序也有了很大的改善,农贸市场变得更加整洁、有序和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