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定于2022年8月25日(周四)上午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十一楼会议厅对公租房进行公开摇号分配,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配租对象:根据《揭阳市区2022年度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我局会同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本次共有49户(名单附后)轮候对象通过复审参与摇号配租。
二、配租房源:本次可配租房源共73套,其中:揭阳市区保障房小区58 套,惠民小区 12套,凤林小区3套。具体情况如下:
(一)位于市区义和东路以南、仙彭路以东的揭阳市区保障房小区,可供分配的住房为58套。其中:一房一厅共42套,每套面积约40平方米;二房一厅共16套,每套面积约60平方米。
(二)位于市区环市北路以南、晓翠路以西(即市区原纺织品市场)的惠民小区,可供分配的住房为12套,其中:二房一厅共11套,每套面积约53一77平方米,一房一厅共1套,面积约44平方米。
(三)位于揭阳市区榕东办事处凤林桥头的凤林小区,可供分配的住房为3套,全部为二房一厅住房,每套面积约46一77平方米。
三、配租方式:
(一)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1、凤林小区:房源3套(二房一厅),选择凤林小区的配租对象1户,不用参加摇号,直接领取配租排序号“凤林1号”。
2、惠民小区:房源11套(二房一厅),选择惠民小区的配租对象2户,编号为1-2珠号,对应为配租排序号“惠民1-2号”。
3、市区保障房小区:房源58套,其中一房一厅42套,二房一厅16套。
(1)一房一厅42套,选择一房一厅户型的配租对象7户,编号为1-7珠号,对应为配租排序号“市区保障房小区一房一厅1-7号”。
(2)二房一厅16套,对应为配租排序号“市区保障房小区二房一厅1-16号”,选择二房一厅户型的配租对象39户,编号为1-39珠号。
①特殊困难配租对象1户,不用参加摇号,直接领取配租排序号“市区保障房小区二房一厅1号”。
②配租对象38户进行摇号,摇中2-16珠号的,可领取对应的配租排序号“市区保障房小区二房一厅2-16号”,摇中17-39珠号的,继续登记为轮候对象。
(二)摇号
1、时间安排:2022年8月25日(周四)9:20-9:50签到,10:00开始摇号。
2、摇号地点: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十一楼会议厅。
3、摇号顺序号:按现场签到先后顺序确定摇号顺序号。配租对象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到,工作人员根据配租对象签到的先后顺序安排一个摇号顺序号,配租对象拿到摇号顺序号后按号入座,摇号时将按摇号顺序号依次进行摇号。
4、按小区类别分三批进行摇号。
(1)第一批摇号为惠民小区:工作人员将编号为1-2摇号球投入摇号机中,当主持人宣布摇号配租开始时,由配租对象(配租对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可书面委托其他人上台摇号,没有委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代为上台摇号,下同)按摇号顺序号(从1号开始,下同)依次到前台自行按键摇号,其摇中的珠号为对应的配租排序号,配租对象摇中珠号后,经监督人员确认即为有效号码。
(2)第二批摇号为市区保障房小区一房一厅户型:工作人员将编号为1-7摇号球投入摇号机中,当主持人宣布摇号配租开始时,由配租对象按摇号顺序号依次到前台自行按键摇号,其摇中的珠号为对应的配租排序号,配租对象摇中珠号后,经监督人员确认即为有效号码。
(3)第三批摇号为市区保障房小区二房一厅户型:工作人员将编号为2-39摇号球投入摇号机中,当主持人宣布摇号配租开始时,由配租对象按摇号顺序号依次到前台自行按键摇号,配租对象摇中珠号后,经监督人员确认即为有效号码。摇中2-16珠号的,可领取对应的配租排序号“市区保障房小区二房一厅2-16号”,摇中17-39珠号的,继续登记为轮候对象。
(二)公示。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三)选房。2022年10月10日至28日,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到市市区保障房管理中心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具体时间由市市区保障房管理中心另行通知,联系电话:8321298),配租对象应当在市市区保障房管理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选房,逾期未选房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自放弃之日起,取消轮候资格。配租结果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开。
(四)签约。配租对象选定具体的住房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市市区保障房管理中心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配租对象拒签、逾期未签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自放弃之日起,取消轮候资格。
四、本次摇号将邀请局纪检人员、市住房保障委员会成员单位现场监督,请配租对象所在的区、街道办事处负责通知并组织配租对象到现场参加公开摇号,现场录像留存,摇号分配中签结果将在“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网址/zjj)进行公布。
五、参加人员统一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自备);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有关防控措施,排查风险隐患,确保安全;拟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同志参会。
特此通告
附:配租对象名单、配租房源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