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地条钢”一般是指以废旧钢铁为原材料,用工频、中频感应电炉冶炼的劣质、低质螺纹钢、线材及不合格不锈钢产品。地条钢属于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非法产品,在外观上与普通钢没有太大区别,但质量存在严重隐患。
我市高度重视取缔“地条钢”产能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专门成立了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并制订实施工作方案,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
与此同时,我市组织村(社区)、镇(街道)、县(市、区)、市四级联动,逐级深入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清查,发挥市职能部门优势,梳理出可能具备炼铁、炼钢能力企业信息;邀请省内外专家3次到我市对企业认定工作进行现场指导,确保认定准确;对所有“地条钢”企业的中频炉、除尘罩、变压器、电柜、连铸机的数量及型号进行逐户登记,并建立台账。
在此基础上,我市落实各地认真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综合施策,依法依规对“地条钢”企业相关设备进行拆除。全市核实确认“地条钢”产能企业22家,涉及中(工)频炉91.5套(182台),合计产能357万吨/年,已彻底完成拆除工作,并通过省、市、县三级验收,全面完成取缔“地条钢”产能工作任务,国家抽查组对我市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我市还落实市有关单位采取分片包干形式,对各县(市、区)取缔“地条钢”产能工作进行实地检查、督导,对全市所有“地条钢”企业逐一进行复查,确保设备拆除彻底。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国家取缔“地条钢”专项抽查反馈情况和省的要求,继续做好取缔“地条钢”产能工作。重点是继续加强清查、排查,防止有“漏网之鱼”出现;加强对已拆除“地条钢”产能设备企业的监管,坚决防止死灰复燃;严控新增产能,并耐心、细致做好已取缔“地条钢”企业思想工作,及时为企业解读上级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引导企业尽快转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