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残联〔2021〕98号
各县(市、区)残联、财政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揭阳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操作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揭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揭阳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6日
揭阳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
就业奖励操作办法(试行)
一、目的意义
为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根据《广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13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实际,制定《揭阳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操作办法(试行)》。
二、政策依据
(一)《广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第一章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第四大项“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中“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补,所需资金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三、奖励对象
本市辖区内执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超过本单位职工总数1.5%比例,且安排残疾人就业1人以上的用人单位,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可享受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下称“超比例奖励”),以下单位不列入奖励范围。
(一)财政核拨核补的用人单位;
(二)中央、省、境外驻揭单位;
(三)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初创小微企业;
(四)仅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的其他用人单位。
四、奖励标准
年审结果超过1.5%比例的用人单位,以实际每多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尾数不足1名按小数点后第一位数四舍五入取整数计),按每人每年3000元奖励用人单位。超比例奖励按年度发放,同一用人单位奖励累计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申报时间及资料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在每年1-3月申请,携以下资料,到纳税所属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上一年度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不再给予奖励。
(一)《揭阳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申报表》(见附表1,以下简称《申报表》)原件;
(二)《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见附表2,以下简称《登记表》)原件;
(三)申请奖励年度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残保金缴费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用人单位申请时必须如实申报,并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自接到用人单位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审核。
六、核准及资金发放
申报资料由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在每年4月份前将《申报表》报送县(市、区)残联审批。对不符合奖励条件的退回给申报单位并说明原因。
县(市、区)残联于每年5月份前将《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汇总表》(附表3)原件及《申报表》、《登记表》(附表1、2)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市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中心审核,由市残联审批后按规定申拨资金。
七、资金来源及用途
(一)资金来源: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
(二)经费用途:用人单位享受的超比例奖励经费,可用于残疾人职工的工资补贴、福利、社会保险补贴、劳动保护和无障碍环境改造等。
八、管理和监督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正确指导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的奖励申报工作,按规定履行审核程序。对工作人员营私舞弊、违规发放超比例奖励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对用人单位弄虚作假、骗取超比例奖励资金的,追回资金,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九、其他说明
(一)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本单位上一年度12月底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计算,安排1名一至二级残疾人或者一至三级残疾军人就业按2名残疾人计算,仅限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计算,不作为超比例奖励残疾人人数计算。
(二)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本单位申请奖励上一年度12月底前的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三)本办法由揭阳市残疾人联合会、揭阳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五)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与上级政策冲突,按上级政策实施。
附表:1.《揭阳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申报表》
2.《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
3.《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汇总表》
附表1
揭阳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申报表
注:(1)申报表编号由各县(市、区)残联就业服务机构填写,格式为“(区名)字﹢年度﹢排序号”,以榕城区为例,申报表编号为“榕城字2022001号”。
(2)“单位在职职工总数”需与在税务部门申报残保金缴费填写的“单位在职职工总数”一致。
(3)此表一式三份,市残联、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各存一份。
附表2
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
(年度)
用人单位名称(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识别号:
填表说明:1.用人单位所有的残疾人职工均应全部填报,如人数超出此页,可将此页复印继续填报。
2.在岗岗位名称请按在职残疾人职工实际从事岗位名称填写。
3.表格下载地址:百度“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页面最上“就业年审”菜单→表格下载。
附表3
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