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印发《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
揭府办函〔202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凡纳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均应进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集中交易。我市无法交易的可选择全省其他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二、未纳入目录的交易项目,由项目业主自行确定是否进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交易。上述项目在符合有关规定且满足交易服务范围的情况下,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进入平台交易,并要将交易数据及时报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项目业主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目录内的项目统一进场集中交易,禁止将依法应集中交易的项目在场外交易。各行政监督部门要督促目录内交易项目进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交易,并及时将市场主体参与活动的信用信息归集到信用广东平台。
四、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并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修订。
附件: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附件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内容 | 规模标准及范围 | 行政监督部门 |
1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 | 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执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交通运输工程 | 交通运输部门 |
水利工程 | 水利部门 |
其他工程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2 | 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 | 土地使用权交易 | 全部 | 自然资源部门 |
矿业权交易 |
3 | 国有产权交易 | 国有产权交易 | 不包括企业国有资产租赁权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
国有资产租赁权 |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等所有权和经营权全部或部分出让 | 财政部门 |
4 | 政府采购 | 集中采购项目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执行 | 财政部门 |
分散采购项目 |
5 |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 |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 | 按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 商务部门 |
6 | 海洋资源交易 | 海域使用权和海砂 采矿权出让 | 全部 | 自然资源部门 |
无居民海岛等海洋资源使用权出让 |
7 | 林权交易 | 国有林地使用权、租赁权和林木所有权出让 | 全部 | 林业部门 |
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 所有权出让 |
8 | 农村集体产权交易 | 农村集体土地 经营权流转 | 全部 | 农业农村部门 |
农村集体经营性 资产出租 |
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转让 |
四荒(荒山、荒沟、 荒丘、荒滩)地 使用权流转 |
9 | 无形资产交易 |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 特许经营权授予 | 全部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市政公用设施及公共 场地使用权、承包权、 冠名权有偿转让 |
10 | 排污权 交易 | 定额出让排污权 | 按照《广东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规规定执行 | 生态环境部门 |
公开拍卖排污权 |
11 | 碳排放权交易 | 碳排放权交易 | 全部 | 生态环境部门 |
12 | 用能权 交易 | 用能权交易 | 全部 | 能源部门 |
13 | 涉法涉诉资产处置 | 司法机关开展的涉诉、抵债或罚没资产处置 | 全部 | 司法部门 |
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的罚没资产处置 | 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
14 | 河流资源交易 | 河流、经营性河域、 滩涂、湿地等有限 自然资源的使用权 出让,养护权承包项目的出让、转让、合作 | 全部 | 水利、农业农村、林业部门 |
河砂开采权出让 | 全部 | 水利部门 |
水权交易 | 按照《广东省水权交易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执行 |
15 | 空域使用权交易 | 低空开放空域使用权 出让转让 | 全部 | 民航部门 |
16 | 耕地储备指标交易 | 耕地储备指标交易项目 | 全部 | 自然资源部门 |
17 | 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 | 中型、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增量指标竞价 | 全部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18 | 财政性资金资助项目中介服务机构的选定 | 财政性资金资助项目涉及的行政管理必要条件的技术审查、认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中介服务的选取 | 按照《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