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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成立揭阳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9-13 10:18: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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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府办〔202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支光南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马儒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姚丽璇  副市长

  梁瑞国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卢洪涛  市委副秘书长

  梁细亮  市政府副秘书长

  蔡映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蔡陶彧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良明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静虹  市委编办主任

  黄克新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罗俊波  市教育局局长

  洪创基  市科技局局长

  方伟斌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培标  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武城  市民政局局长

  韦子庆  市司法局局长

  李春明  市财政局局长

  许剑芒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江玉城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全录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林凛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焕生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许茂伟  市水利局局长

  刘佑知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辉  市商务局局长

  林少敏  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局长

  叶明文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钟金鸿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林树宏  市国资委主任

  黄少斌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林春雄  市统计局局长

  柯东风  市医保局局长

  钟李宏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袁瑞荣  市信访局副局长

  吕  凡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陈锐彬  市林业局局长

  谢旭亮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何耿二  市政协副秘书长

  黄少鹏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陈颖聪  团市委书记

  李丽曼  市妇联主席

  林小彭  市残联理事长

  黄永和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袁惠亮  揭阳广播电视台台长

  陈鸿彬  揭阳日报社社长

  吴海林  市供销社主任

  张自旺  市机关事务局局长

   田利伟  揭阳军分区副司令员

  邹武涛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陈宇翔  揭阳海事局局长

  林伟波  市疾控中心主任

  陈少涌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肖大强  市烟草专卖局局长、总经理

  叶  盛  揭阳供电局总经理

  池启睦  揭阳潮汕机场公司副总经理

  林奕涛  市投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程志荣  揭阳粤海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郭  翔  榕城区委副书记、区长

  修  文  揭东区委副书记

  陈晓青  空港经济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

  二、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部署揭阳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及督导考核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简称“市巩卫办”)和11个工作组(具体成员及职责详见附件)。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组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以领导小组名义发文确定,并抄送市委编办。

  (三)原揭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及相关联席会议制度同时撤销。


  附件:揭阳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的成员名单、工作职责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


  附件

  揭阳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机构的成员名单、工作职责


  揭阳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1个工作组,具体负责落实巩卫各项日常工作。各工作机构的组成成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市巩卫办

  主  任:姚丽璇  副市长

  副主任:梁细亮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蔡陶彧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培标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宗鑫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全录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叶明文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郑宏光  市国资委副主任

  黄少斌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钟李宏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林学铭  榕城区副区长

  柯寒青  揭东区委常委

  黄文浩  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市巩卫办下设综合协调组、资料组、宣传报道组、督导组,工作人员从市巩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1.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和工作任务、计划,统筹推进全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巩卫”),抓好协调指导督促;2.负责巩卫有关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活动领导讲话的起草、撰写工作;3.负责掌握、汇总巩卫动态及经验信息等,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4.负责成员单位之间沟通联络协调工作;5.负责巩卫会议、培训班的协调组织工作;6.负责巩卫有关督查督导工作任务的布置、组织协调、实施、总结汇报;7.牵头组织落实有关巩卫宣传工作;8.负责部署巩卫迎检工作;9.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巩卫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督查督导工作组

  组  长:姚丽璇(副市长)

  副组长:梁细亮(市政府副秘书长)、叶明文(市卫生健康局局长)、王全录(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黄少斌(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钟李宏(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牵头单位:市巩卫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

  督查督导工作组分为4个小组,分别对市直单位、榕城区、揭东区、空港经济区开展轮流巡回检查指导。督查1组:市卫生健康局牵头,组长为刘自忠同志;督查2组: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组长为陈春强同志;督查3组: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长为胡壮国同志;督查4组: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长为林育文同志。工作人员分别从市政府督查室、市巩卫办、有关成员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1.制定揭阳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2.建立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实行月通报、季评比制度;3.实行网格化管理,分片区分组加强日常督导与专项检查;4.将巩卫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以督查考核促推动落实,持之以恒巩固拓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5.形成督查考核情况基础材料,供市巩卫办制作工作简报,及时汇报有关领导;6.负责有关巩卫督查督导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7.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巩卫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组

  组  长:叶明文(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刘自忠(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市疾控中心

  工作职责:1.制定市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2.制定并及时修订爱国卫生法规或规范性文件;3.健全爱卫会组织,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4.制定爱国卫生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督查指导;5.积极开展卫生乡镇(街道)、卫生村(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6.深入开展控烟宣传,组织协调各类无烟场所创建工作;7.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建设;8.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工作管理体系,加强培训,提高爱卫队伍业务水平;9.负责爱国卫生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10.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巩卫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组

  组  长:叶明文(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李建坤(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榕城区政府、揭东区政府、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疾控中心、市烟草专卖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工作职责:1.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2.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3.积极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单位(含企业)、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4.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推进各类无烟场所建设;5.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6.逐步提高居民健康素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7.负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8.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巩卫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组

  组  长:钟李宏(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陈春强(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榕城区政府、揭东区政府、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投控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

  工作职责:1.制定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市容市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2.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强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管养维护,及环卫设施设备维护保洁;3.开展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六乱”整治行动;4.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实行划行归市,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执法,维护市场秩序;5.规范临时便民市场、流动商贩管理,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6.持续开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和活禽销售专项检查;7.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8.加强公共厕所设施的建设管理,确保数量充足、干净整洁;9.加大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卫生清扫保洁及时、日常管理规范;10.加强河道巡查,开展清理河道水体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清除水面漂浮物和边坡垃圾;11.规范建筑工地(含待建、拆迁、在建等工地)围挡,加强环境卫生管理;12.安全、规范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标识;13.加强铁路两侧日常卫生管理,定期组织开展铁路外部环境卫生问题整治;14.建立完善船舶污染物“船-港-城”“收集-接受-转运-处置”衔接和协作制度;15.加强城市排水管网与港口作业区的连接,逐步提高覆盖度;16.加强智慧城市建设,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17.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18.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巩卫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生态环境工作组

  组  长:王全录(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副组长:胡壮国(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榕城区政府、揭东区政府、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

  工作职责:1.制定保护生态环境、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2.加大水环境整治力度,确保集中式饮用水的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要求标准;3.积极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并持续巩固整治成效;4.围绕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达到国家要求、主要污染物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目标,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空气环境质量监测;5.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6.建设符合条件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满足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各类医疗废物的处置需求;7.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并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集中统一处置,确保医疗污水收集、处理和消毒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8.负责生态环境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9.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巩卫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重点场所卫生工作组

  组  长:叶明文(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刘自忠(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榕城区政府、揭东区政府、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团市委、揭阳潮汕机场公司

  工作职责:1.制定规范重点场所监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2.开展“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规范各类公共场所经营行为,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3.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4.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5.加强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等公共交通场所卫生管理,确保相关卫生指标符合标准要求,大力推进控烟、禁烟等工作;6.负责重点场所卫生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7.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巩卫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组

  组  长:黄少斌(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林育文(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榕城区政府、揭东区政府、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文明办、市卫生健康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揭阳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工作职责:1.制定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2.积极开展卫生知识、食品安全知识、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培训和指导;3.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防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4.加强小餐饮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治,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5.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6.严禁制售、食用野生动物;7.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加大二次供水单位监管力度;8.负责食品和饮用水安全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9.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巩卫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工作组

  组  长:叶明文(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李建坤(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李志(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榕城区政府、揭东区政府、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红十字会、市疾控中心、各医疗卫生单位

  工作职责:1.制定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2.健全传染病监测网络,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强化监测评估,提高疫情报告与管理水平;3.规范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设置,严格医疗废物管理,强化医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院感防控管理能力;4.扎实有序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相关指标达到国家要求;5.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行为等涉医违法违规行为;6.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确保满足临床用血需要;7.健全重大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8.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确保相关指标符合所在地区卫生规划要求;9.积极营造公众急救环境,逐步提高全民急救能力;10.负责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11.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巩卫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组

  组  长:叶明文(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李志(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榕城区政府、揭东区政府、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疾控中心

  工作职责:1.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2.建立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防制机制;3.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年度计划及工作总结;4.积极推进病媒生物防制设施标准化建设和日常除“四害”工作;5.定期开展病媒生物监测、消杀治理、病媒生物防制活动;6.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评价;7.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专题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8.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分别落实所监管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市场、餐饮业、建筑工地、车站、港口等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制措施;9.负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10.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巩卫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宣传报道工作组

  组  长:蔡陶彧(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叶明文(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刘自忠(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市巩卫办

  责任单位:榕城区政府、揭东区政府、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团市委、揭阳广播电视台、揭阳日报社、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游体育局、揭阳潮汕机场公司

  工作职责:1.制定巩卫宣传报道方案并组织实施;2.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做好巩卫宣传动员和舆情监测、引导工作;3.编制巩卫工作简报,做好“巩卫”微信公众号日常运营工作;4.负责有关巩卫无人机拍摄、暗访视频等组织、协调、监制工作;5.负责巩卫有关宣传资料的审核、印制、分配分发等工作;6.负责有关巩卫主题活动、节日节点宣传活动、示范与曝光专栏等组织协调、报道工作;7.卫生健康、教育、城管执法、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广旅游体育等部门分别落实所监管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学校、主次干道、市场、餐饮业、车站、公交车辆、景点景区、娱乐场所、机场等的巩卫宣传工作;8.负责有关巩卫宣传报道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9.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巩卫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经费保障工作组

  组  长:李春明(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王拥新(榕城区委常委)、黄济勇(揭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蔡国贤(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榕城区政府、揭东区政府、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局

  工作职责:1.制定巩卫经费保障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2.按规定将巩卫宣传、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病媒生物防制等各个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3.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巩卫各项工作经费落实到位,保障巩卫工作顺利实施;4.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巩卫经费使用效益;5.负责有关巩卫经费保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6.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巩卫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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