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21〕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揭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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