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市长陈东的提请,揭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1日审议通过:决定任命吴毅青同志为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决定免去李健同志的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