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项目实施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进行社会公示。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
项目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炼油厂区、中转油库、中转管线、成品油码头、原油码头等。
项目位置:项目位于惠来县沿海,其中炼油厂区及成品油码头位于龙江河入海口西侧附近的大南海工业园内,中转油库及原油码头位于石碑山附近,中转管线在陆地由中转油库通向炼油厂区。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广东石化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楼A座906房间 邮编:100291
联系人:崔积山
联系电话:010-63592148
联系传真:010-63592144
电子邮箱:
cuijs@petrochina.com.cn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华东勘察设计研究院
联系地址:山东青岛延安三路113号甲 邮编:266071
联系人: 王 涛
联系电话:0532-83893184
联系传真:0532-83881445
电子邮箱:
hdsjyhb@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评价总则(包括确定项目的评价工作等级、评价标准、环境保护目标等)、项目工程情况及污染源分析、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描述、项目的环境及生态影响预测、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评述及技术经济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事故风险分析、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的建议、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将分为网上调查和书面调查两种方式进行,公众可以通过网络对本工程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在环保方面应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对项目建设地周围较近相关区域内的人员我们将采取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公众调查,调查内容将涉及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认为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项目应采取的改进的环保措施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此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来电、传真、来函、电子邮件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