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第十条的规定,广东海兴塑胶有限公司、揭阳市通宇钢铁有限公司、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揭西县高樱运动用品厂、揭西县国樱运动用品厂、揭阳市方圆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揭阳市钢兴五金实业有限公司、揭阳市广钢不锈钢实业有限公司、揭阳市胜达加油站有限公司、揭阳市胜发加油站有限公司、揭阳市南华加油站有限公司、揭阳市外婆桥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揭阳市港荣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等十三家企业再次申请原等级定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经确认符合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2023年1月10日至1月18日止,如发现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定级标准及其他相关问题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揭阳市应急管理局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箱,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 话:0663-8768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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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