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申请条件
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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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10 1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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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150%(目前是人均1709元/月)。
(二)申请人应当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三)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四)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六)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