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到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时,一般的就诊程序是:
挂号:参保人就医时必须使用社会保障卡刷卡,挂号费用现金支付。
建立病历: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情况,在挂号室建立门诊病历,以方便医生记录病案及医嘱。
诊疗:参保人持挂号单、门诊病历到相应科室由经治医师诊断病情,填写病历,并开具处方和检查治疗单。
缴费:医师诊断病情后,凭医师开具的处方和诊疗单到定点医疗机构的划价收费窗口,使用社会保障卡或现金缴费。
取药:缴费后凭处方和收据到所在的定点医疗机构药房取药;也可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用社会保障卡或现金支付药费并取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