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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人员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部令2011年第1号)二十五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7人因调出或退休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予以注销,10人因撤职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予以吊销,17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公告作废,详情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5月注销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信息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