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遏制车辆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五十条等相关规定,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启用普通公路不停车监测点,采用公路超限车辆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和电子抓拍系统,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依法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2年4 月9日零时起。
二、普通公路不停车监测点设置位置
1.砲台不停车监测点:国道G206线砲台路段(桩号K2370+90处),砲台往揭阳市区方向,单向4车道。
2.梅云不停车监测点:省道S236线梅云路段(桩号K11+406处),梅云往揭阳市区方向,单向4车道。
3.月城不停车监测点:省道S234线月城路段(桩号K22+860处),月城往揭阳市区方向,单向4车道。
4.仙桥不停车监测点:省道S234线仙桥路段(桩号K5+519处),双向6车道。
三、上述四个普通公路不停车监测点经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验合格,对行经该处的货运车辆实行全时段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系统将自动采集车辆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信息。
请广大道路运输企业、货车车主和驾驶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守法经营,合法装载,拒绝超限超载运输,如涉嫌超限超载车辆应自觉就近卸载,消除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运输秩序。
特此公告。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