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交通运输部门、运输企业及利害关系人:
申请人广东蓝丰航空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经省市际客运包车企业经营审批(扩大省际包车经营范围)的申请。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决定予以受理,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各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揭阳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客观真实的陈述和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权。陈述和申辩人为法人的,陈述和申辩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陈述和申辩人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陈述和申辩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地 址:揭阳市黄岐山大道建阳路北市交通运输局
邮 编:522031
电 话:0663-8236603
传 真:0663-8231952
电子邮箱:823195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