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如反映通过微信小程序“遥望*选”购买服装,收到货后发现商品质量差,货不对版,商家拒绝退货退款,仅存的联系方式是快递包裹上笼统的发货地址“XX区域”。经辖区工作人员核查,由于地址不详,无商家联系方式,无法有效组织调解。另外,如市民通过抖音向“可**内衣店”购买内衣,收到商品后发现是损货,与商家沟通协调不成功,随后向商家登记地址所属辖区提起投诉。经辖区人员核查,该地查无该商家经营迹象,电话无法联系,无法进一步调查核实与组织调解。
结合多起诸如此类商家“失联”问题突出,单笔涉及金额虽不大,但受众广影响大,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市消委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吁商家诚信经营,同时提示平台加强入驻商家管理,提高准入门槛,营造法制有序的网络购物平台环境。并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在网络购物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择正规的电商平台及资质齐全的商家
购买前查看店铺营业执照信息以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等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优先选择资质全、规模较大的网络购物平台。坚持在平台内部进行交易,切勿与商家私下交易,不点击来源不明的跳转链接跳转,警惕无资质网站的消费陷阱,以确保个人信息及财产安全,不轻信任何直接汇款的理由。
二、各类惠购细分辨,花式推销勿轻信
对于网上五花八门的促销手段,消费者要细心分辨。购满返券类,要看清券面规则,注意惠购的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打折清仓类,要预先关注商品平时的销售价格,并可在不同平台与商家进行对比,以确定是否真正实惠。也不要轻信“朋友圈”“小程序”“视频号”“短信链接”的各种花式推销,不随意点击销售商或网站推送的消费链接和广告,预防消费风险,避免上当受骗。
三、注意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时间,留心规则增保障
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网络商品销售者发出退货通知。七日期间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起算。消费者与经营者另自行约定售后条款的,例如假货赔偿条款、逾期发货违约金等等,只要上述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并在聊天记录中能够清晰展现,仍有可能被作为买卖双方的约定予以确认,从而有力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四、警惕“先用后付”“0元购”,小心欠账影响征信
“先用后付”“0元购”是当前各大电商平台基于消费者个人信用登记而开发的一种支付功能。它类似于信用卡消费模式,其关闭入口相当隐蔽,往往开通容易开关闭难,消费者要警惕开通。“先用后付”还被很多平台设置为默认首选,一些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一不小心手滑就完成订单支付,甚至不知不觉间下了很多单,后期如不按时缴费,还有可能影响个人信用。
五、提高法律意识,增强网购自保能力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论买卖双方还是平台,都应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对违禁品的规定,保持警惕,避免违规销售或买卖来源不明的商品。网络上卖违禁品,购买者也可能收到处罚,网购违禁品属于违法行为,并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购买者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行政处罚或其他法律后果。消费者在平台交易过程中,如发现违禁品可以发起全网举报,违禁品举报和违反国家标准举报皆有相应规定处理时限。
六、保留消费凭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及时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码等有效凭证。若发生消费纠纷,积极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拨打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所在地12345、12315热线,亦可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百度等搜索登录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