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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常见问题指南
来源: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8-01 14:47:22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有关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填写
  申请人名称该如何填写?
  申请人应当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名称。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以及所附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还应当在姓名后注明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在英文栏内填写英文名称。
  共同申请的,应将指定的代表人填写在申请人名称栏,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应当填写在商标注册申请书附页——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列表栏。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
  申请人国籍/地区该如何填写?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申请人地址该如何填写?
  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信地址。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
  不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详细填写中英文地址。
  国内接收人是指什么?该如何填写?
  “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邮政编码栏供外国申请人填写。外国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国内接收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
  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国内接收人地址是通信地址吗?我们公司能填写吗?
  “国内接收人地址是指外国申请人指定的国内接收人的地址,并非申请人的通信地址。
  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目前商标局的各种文件是按照申请人地址以挂号信的方式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文件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商标申请声明是指什么?该如何填写?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以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本栏声明。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内容进行选择,并附送相关文件。
  什么是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该如何填写?
  《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申请号栏。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文件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选择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并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优先权证明文件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该副本应当经受理该申请的商标主管机关证明,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台湾地区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并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时,应当使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国台湾地区申请人专用)
  在国外的第一次申请是按一标多类申请的,在中国可以按一标一类申请并要求优先权吗?需要提交几份优先权证明文件?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要求优先权时,若申请人的多份商标注册申请均是基于同一份第一次申请要求优先权的,可以在其中一份申请书中提交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其他申请书中注明优先权证明文件原件所在的具体申请件。如果优先权证明文件是在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补充提交的,应附送说明,载明所有基于该份优先权证明文件要求优先权的商标注册申请号。
  在国外的第一次申请是按一标一类申请(同一天就同一商标在不同类别提交多份申请)的,在中国可以按一标多类申请并要求优先权吗?如何填写?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要求优先权时,可以基于其在同一国家、同一申请日、同一商标的多份第一次申请一并要求优先权,在申请号栏逐一填写第一次申请的申请号,并应附送全部申请号的优先权证明文件。
  商标在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使用过,可以要求优先权吗?该如何填写?
  《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展会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栏。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文件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选择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并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优先权证明文件应载有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优先权证明文件一般由展会主办方出具或证明。
  商标说明如何填写?
  申请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说明商标使用方式。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附送肖像人的声明书。
  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也可以在此栏予以说明。
  如何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申请人应按《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名称。商品/服务项目应按类别对应填写,每个类别的项目前应分别标明顺序号。类别商品/服务项目填写不下的,可按本申请书的格式填写在附页上。全部类别和项目填写完毕后应当注明截止字样。
  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商品/服务项目一栏应当填写具体的商品/服务名称(如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编码为6位数字的项目名称),不能填写类别标题和类似群名称(编码为4位数字的)
  什么是尼斯分类?什么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是根据1957615日由尼斯外交会议达成的一项协定(尼斯协定)制定的。尼斯协定的每个成员国有义务在商标注册中使用尼斯分类,并须在与商标注册有关的官方文件和出版物中标明注册商标所及的商品或服务所在的国际分类的类别号。我国于1994年加入尼斯协定。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是商标主管部门为了商标检索、审查、管理工作的需要,总结多年来的实践工作经验,广泛征求各部门的意见,把某些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误认的商品或服务组合到一起编制而成。《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可以作为商标审查人员、商标代理人和商标注册申请人判断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参考,也可以作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处理商标案件时判断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参考。
  要申报“×××”商品,该申报在哪类?(即如何确定申报类别)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沿用了《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的体系,区分表中每一类别的标题原则上指出了归入该类商品或服务的范围,各类的注释为确定商品和服务项目的类别提供了思路。申请人可以依据各类的类别标题和注释确定申报类别。
  经审查,申请人申报类别不正确或项目名称不规范的,商标局将发放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补正。
  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商品的分类原则有哪些?在哪里可以查到?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中给出了商品和服务大致的分类原则,申请人可以查阅。类别标题中所列的商品或服务名称原则上构成这些商品或服务大致所属范围的一般性名称。所以要确定每一种商品或服务的分类,就得查看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分类表。如果某一商品按照分类表(类别顺序分类表、注释和字母顺序分类表)无法加以分类,下列说明指出了各项可行的标准:
  (1)制成品原则上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类。如果各类类别标题均未涉及某一制成品的功能或用途,该制成品就比照字母顺序分类表中其他的类似制成品分类。如果没有类似的,可以根据辅助标准分类,如按制成品的原材料或其操作方式分类。
  (2)多功能的组合制成品(如钟和收音机的组合产品)可以分在与其各组成部分的功能或用途相应的所有类别里。如果各类类别标题均未涉及这些功能或用途,则可以采用第(1)条中所示的标准。
  (3)原料、未加工品或半成品原则上按其组成的原材料分类。
  (4)商品是构成其他产品的一部分,且该商品在正常情况下不能用于其他用途,则该商品原则上与其所构成的产品分在同一类。其他所有情况均按第(1)条中所示的标准分类。
  (5)成品或非成品按其组成的原材料分类时,如果由几种不同原材料制成,原则上按其主要原材料分类。
  (6)用于盛放商品的专用容器,原则上与该商品分在同一类。
  分类表中的项目之间有什么关系吗?比如第20类项目中,既有家具又有金属家具,我该如何选择?
  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中,虽然同一类别的各项目之间在概念上可能存在包含或者交叉的关系,但尼斯分类并不对项目概念进行界定。各类别项目表中所列的商品服务名称是为了表明不同商品服务的所属类别,以方便申请人在申报商标注册时进行分类参考。以第20类的项目家具”“金属家具为例,由于在尼斯分类中有些商品是按照材质分类的,例如金属建筑材料属于第6类、非金属建筑材料属于第19类,但家具并不是按照材质分类的,各种材质的家具均属于第20类。为了明确表明金属制的家具也属于第20类,因此第20类项目中,除了家具,还有金属家具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沿用了《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的体系。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报的项目名称。
  对商标图样的要求。
  在申请书的指定位置打印或粘贴商标图样1张。商标图样应当清晰,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对于颜色组合商标和指定颜色的商标所需提供的黑白稿,应另行制版,制作一张清晰的黑白图样,不能简单地复印原图样。该黑白稿在注册申请时可不提交,如审查后续需要时,商标局将通知申请人另行补充提交。
  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在注册申请时可不提交,如审查后续需要时,商标局将通知申请人另行补充提交);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提交的商标图样应当至少包含三面视图。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申请三维标志商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
  三维标志商标,通常也称为立体商标。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商标申请声明栏选择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在商标说明栏内说明商标使用方式,在申请书商标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商标图样1份。
  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该商标图样应能够确定三维形状并应当至少包含三面视图。
  申请颜色组合商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其构成要素为颜色。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商标申请声明栏选择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在商标说明栏内列明颜色名称和色号,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在申请书商标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着色图样1份。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该商标图样应当是表示颜色组合方式的色块,或是表示颜色使用位置的图形轮廓。该图形轮廓不是商标构成要素,必须以虚线表示,不得以实线表示。
  申请指定颜色商标需要声明吗?怎样填写?
  以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无须声明。只在申请书商标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着色图样1份即可。
  申请声音商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商标申请声明栏选择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并在商标说明栏内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此外,应在申请书商标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商标图样1份,该商标图样应对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具体为: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整个商标描述(包括五线谱或者简谱以及文字说明)应制作在1份商标图样中。描述应当准确、完整、客观并易于理解。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例如声音样本中有歌词的,商标描述中也应说明歌词。此外,五线谱或简谱上不要含有乐曲名称。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还应附送声音样本。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当储存在只读光盘中,且该光盘内应当只有一个音频文件。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小于5MB,格式为wavmp3。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什么是商标使用方式?哪些情况下要填写?
  简单来说,商标使用方式就是申请人使用该商标的方式。例如申请人生产的糖果形状都是某一种特殊的三维标志形状,那么申请人在第30类商品糖果上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时,商标使用方式就可以填写该三维标志是使用在糖果的形状上
  以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在商标说明栏内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以肖像申请商标,有何要求?
  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并附送肖像权人的授权声明书,授权声明书应包括作为商标图样申请的肖像人肖像。
  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无须附送授权声明书。
  若商标图样中的人物图形并非真实的人物肖像,只是创作画或电脑制作的虚构的人物形象,应当在商标说明栏中予以说明。

有关商标注册申请补正

  收到了补正通知书,该怎么补正?还需要再缴纳费用吗?
  补正通知书中已列出要求补正的事项。补正通知书背面有详细的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商品/服务项目补正的说明,申请人应当按照补正要求和说明进行填写,并寄回商标局。回复补正不需要缴纳费用。
  商标图样补正时,需要贴图样吗?
  是否需要粘贴图样,应当根据补正事项判断。如果补正的事项要求报送商标图样的,应当在补正通知书背面指定位置打印或粘贴商标图样1份。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补正要求报送图中文字书写方法出处的复印件,该如何补正?
  要求报送图样中文字写法出处复印件的,应当报送该文字在各类字典、字帖等正规出版物的所在页的复印件,复印件上文字的写法应与商标图样中文字的写法一致。
  如果该文字是申请人自行设计、无出处的,应当注明。
  分类补正说商品名称不规范,该怎么补正?
  商品名称力求具体、准确、规范,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申请人应尽量使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中现有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如不使用现有名称,应按照分类原则,使用具体、准确、规范的名称进行填写。要避免使用含混不清、过于宽泛且不足以划分其类别或类似群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
  要注意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本身表述清晰、准确,符合一般公众的语言习惯和文字使用规则。例如不应使用不属于别类的”“属于本类的”“上述商品的等词语,也应避免使用“…………”的表达方式。不应泛泛申报“×××的附件”“×××的配件,而应申报具体的商品名称。
  此外要注意足以与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区分,不应产生混淆和误认。例如假日野营服务,其中假日野营娱乐服务属于第41类,假日野营住宿服务属于第43类。
  申请时,我已经报送了商品说明书,为何还下发补正?
  商品说明书有助于商标局判断商品的类别和类似群,但并不是说只要报送了商品说明书,该商品名称就可以被接受。如家用电器,虽然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约定俗成的商品称谓,但它包括的范围过大,涉及商品分类表中多个类别的商品,在申请商标注册时是不允许使用的。此外,对于一些多功能产品,可以归入其功能所属的相应类别。至于申报在哪个类别,是由申请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申请人可以申报在一个或多个类别中。申请商标注册时,商品名称应具体、准确、规范,符合分类原则;要避免使用含糊不清、不具体、外延过泛且不足以划分其类别或类似群的商品或服务名称。
  分类补正说商品名称不规范,可行业中就是这样叫的,我该怎么补正?
  商品名称力求具体、准确、规范,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如电脑行业中常用笔记本指代笔记本电脑,但这是一种不规范的简称。正常情况下笔记本是指纸质文具,属于第16类,在第9类申报时应当填写笔记本电脑笔记本式计算机。再如电机,是指产生和应用电能的机器,包括发电机和电动机。按照目前的分类原则,发电机属于第7类,而电动机分为陆地车辆用电动机非陆地车辆用电动机,前者属于第12类、后者属于第7类。因此,申请人在申报时应使用具体、准确、规范的商品名称。
  分类补正说商品名称不规范,我是按以前已核准的名称填写的,为何还补正?
  商品分类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尼斯分类专家委员会定期对尼斯分类进行修订。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时的尼斯分类版本进行申报。
  今年实行了新版分类表,我是去年申请的,分类补正时可以申报新版分类中的项目吗?
  在新版分类表实行以前申请商标注册的,所申报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分类原则和标准适用旧版分类表。
  例如,《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2015文本中,昆虫针属于第16类。尼斯分类第十版2016文本第26类新增商品昆虫针。相应地,《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2016文本第26类新增昆虫针,第16类删除昆虫针。申请人在2015年递交商标注册申请,在2016年收到补正通知书,若申请人想申报商品昆虫针,应仍按2015文本在第16类申报,不能按2016文本在第26类申报。
  在一份申请书上同时申报了3个类别,现在仅有一个类别的项目需要补正。如果补正不合格,对另外两个类别有影响吗?
  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但申请人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商标局是针对该件商标注册申请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因此该件商标注册申请的另外两个类别也不能保留申请日期。
  在注册大厅退信窗口领取的补正通知书,补正起始时间该如何计算?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局向当事人送达各种文件的日期,邮寄的,以当事人收到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视为送达当事人,但是当事人能够证明实际收到日的除外;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以数据电文方式送达的,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视为送达当事人,但是当事人能够证明文件进入其电子系统日期的除外。文件通过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送达当事人。
  申请人在注册大厅退信窗口领取补正通知书时,若商标局尚未刊登送达公告,或虽已刊登送达公告、但自公告发布之日未起满30日的,申请人领取退信时视为送达当事人;若商标局已经刊登送达公告且自公告发布之日已起满30日,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其他常见问题

  在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申请后什么时候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商标注册大厅工作人员会先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当场退回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的,接收申请文件,申请人当场缴纳费用,之后商标局会对申请文件进一步审查。
  经进一步审查合格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以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经进一步审查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以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申请后什么时候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商标局在收到商标代理机构递交的申请文件后,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予以受理;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不予受理。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将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有时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周期较长,为什么?
  201451日后,商标局依照新修订的《商标法实施条例》调整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审查流程,将扫描、录入、划分图形要素、划分商标分卡、划分商品服务分类、财务对款等形式审查工作调整到发放受理通知书之前。商标注册申请需要补正的,应按照要求进行补正,并经财务对款成功后,方可发放受理通知书。因此,受理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会长于新《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前的发放时间,希望广大商标申请人予以理解。目前商标局正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受理通知书的发放时间已缩短到两个月。
  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可我已经交费了,怎么办?
  缴纳规费是商标受理流程的最后一个环节。因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而不予受理的,不收取受理商标注册费。如果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并将费用交给代理机构的,请与代理机构联系。如果申请人是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并现场交费的,申请人可凭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原件、缴费凭据原件、身份证明文件到商标局办理退费。
  已经递交了注册申请,可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不到,为什么?
  这可能存在多种情形。例如申请人申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不规范、需要进行补正;或是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但商标局并未收到代理机构提交的申请文件。
  如果申请人需要查询商标局是否收到该申请文件,建议申请人来函查询。来函中应当写明申请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申报类别、商标、递交日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编号等详细信息。
  拿到受理通知书后是否就可以使用商标了?
  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所申请商标已获准注册。商标在提出申请之后但尚未核准注册前为未注册商标,仍须按未注册商标使用。如果使用该商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影响市场监管部门对该行为的查处。
  受理通知书丢失,请问能否重新补发?
  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所申请商标已获准注册,没有补发流程。如果申请人确有特殊情况的,应来函说明原因。商标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发。
  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来说,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
  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的,未打字或印刷的。
  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申请书式的,擅自修改申请书格式的。
  申请书上未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
  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公章的。
  因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导致无法确定申请人名称、地址的。
  申请书上申请人名称、所盖章戳或签字、所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一致的。
  商标图样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声明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声明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集体组织成员名单的。
  声明申请注册证明商标的,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证明其或其委托机构有监督检测能力的证明文件的。
  声明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未同时提交填写有共同申请人名称并由其盖章或签字的附页的;或提交附页但未声明是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
  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未提交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申请文件的。
  境外公证未同时附送认证文件的。
  未向商标局缴纳规费的。
  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但申请人期满未补正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
  想查询一件商标能否注册,请问该怎么查询?
  中国商标网提供免费商标查询信息,您可以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商标查询》栏目进行商标近似查询。商标审查审理标准也已经在中国商标网公布。
  想查询一个商标的注册情况,请问该怎么查询?
  中国商标网提供免费商标查询信息,您可以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商标查询》栏目进行商标状态查询,或是商标综合查询。
  什么是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办理流程和时间是怎样的?
  申请人在国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6个月内,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注册同一商标要求优先权的,应向商标局申请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人应当提交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直接办理有经办人的应当提交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且申请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发给申请人优先权证明文件。
  申请人申请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时,若该商标注册申请尚未受理的,商标局将在该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受理后,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若该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不予受理的,商标局不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
  中国商标网显示的商标信息不正确,怎么办?
  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商标查询》栏目,进入错误信息反馈界面,申请人可以在此向商标局反馈有关错误信息。
  分类调整后需要重新注册吗?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为限。申请人应当根据商标注册证上载明的商品(服务)项目与需要获得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商品(服务)是否一致,来判断是否需要重新注册。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已取得注册证,现在生产的商品与注册证上的有些不同,会受保护吗?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现在使用的商标与注册证不完全一样,需要重新注册吗?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代理报送商标申请件的要求
  参见中国商标网>商标代理>业务指南>报送商标申请件的注意事项。
  商标代理机构递交了网上申请后,还需交纸质件吗?
  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申请人无须提交纸质文件,但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按要求向商标局提交纸质的优先权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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