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广东省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实施以来,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落实省局改革措施,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省局统一材料规范,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告知承诺制,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近日,揭阳市榕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首张便利店“仅销售乙类非处方药”《药品经营许可证》。
4月6日上午,开设于揭阳市榕城区东升临江北路水产大厦楼下106号的美宜佳便利店(揭阳市榕城区贝晴乐食品贸易商行),向榕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服务窗口提交乙类非处方药《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经榕城区局工作人员资料审核通过后,当日下午正式获批《药品经营许可证》,成为揭阳市首家设置乙类非处方药销售专区的加盟连锁便利店。这意味着市民以后可以在试点的便利店享受24小时购药便利,满足日常用药需求,加快推动传统药店向社区健康便利店转型。
接下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持续严格执行乙类非处方药《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标准和条件,并结合揭阳市委提出的“三个最”工作要求,做好乙类非处方药许可服务,营造政务服务优质环境。同时,进一步强化乙类非处方药经营监管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市民购药便利、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