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贸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农贸市场的良好价格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我局起草了《揭阳市农贸市场明码标价规定(暂行)(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yjcfj@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揭阳市黄岐山大道与新阳路交汇处东北侧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竞争科(邮编:522000)。请在信函上注明“《揭阳市农贸市场明码标价规定(暂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6日。
附件:《揭阳市农贸市场明码标价规定(暂行)(征求意见稿)》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