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俊兴建材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你公司涉嫌冒用陈育深身份信息登记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询业务系统和登记档案资料,揭阳市俊兴建材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设立(设立初期公司名称为揭阳市俊兴家具有限公司,2019年3月8日变更名称为揭阳市俊兴木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再次更名为揭阳市俊兴建材有限公司),登记档案资料《财务负责人信息》内容中陈育深委派职务为财务负责人。为查明事实,2024年8月14日本局决定对该举报线索立案调查。
2024年8月8日本局向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发出《协助调查函》(揭市监函[2024]873号),核查你公司住所及其经营情况。2024年8月20日收到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协助调查函的复函》(揭市监高新复函[2024]7号)《企业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现场笔录》《证据提取单》等资料,称未能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与你公司取得联系;到尚品酒店咨询工作人员称周边未有该企业。现场拨打电话均无法联系上相关人员。
2024年8月21日本局将上述举报线索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公告《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登记相关情况公示》,至公示期满,本局未收到任何异议或相关情况线索。
本案经调查,当事人通过公司登记住所无法联系,下落不明,且无法律责任行为人,举报人承诺没有与当事人存在任何关系,本局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发出的《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登记相关情况公示》,至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异议。
综上,揭阳市俊兴建材有限公司涉嫌冒用陈育深身份信息登记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揭阳市俊兴建材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的规定,建议依据该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登记机关受理并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规定,拟撤销2015年10月15日核准揭阳市俊兴建材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二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许可撤销,你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你公司应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本局提出要求,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刘开荣 吴晓珍 联系电话:0663-8291530
联系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新阳东路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科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