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揭阳(市)分(支)行,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
为保障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在银行存放的安全性和保值增值,激励驻揭银行加大对我市实体经济和社会建设发展的支持力度,根据《揭阳市本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保值增值竞争性存放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开展市本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保值增值存放(定期存款,含大额存单)资格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将作为2024年度市本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保值增值存放的重要依据,欢迎参与存放资格评价报名。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和资格要求
(一)纳入评价的银行为注册地在揭阳市的商业银行总、分行和政策性银行分行,以及在揭阳市区内没有设立分行的支行。不含外资银行。
(二)参与评价的银行应具备如下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见项目技术与服务要求)。
二、接受报名资料的地点、开始到截止时间
2024年2月28日至29日在榕城区晓翠路揭阳市财政局3楼国库科接受报名和接收资料(联系人:江锐彬,联系电话,8217010)。
三、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备满足财政专户收付业务需要的经营网点、成熟的管理协调能力和完善的员工培训机制,及时沟通解决问题。
2.具备满足财政专户业务需要的资金汇划清算系统,保证本行系统同城转账实时到账、异地汇划和跨行支付两小时内到账,保证资金汇划系统和内部网络的安全性,并承担自身网络安全问题方面的有关责任。
3.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4.具备先进的信息反馈系统,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反馈财政专户收付业务信息,必须准确完整地接收每一笔基金收入的相关信息,包括付款方名称、账号、金额、摘要等内容,并及时将收入信息提供给财政部门。
(二)资金结算要求
1.保证办理资金代理结算业务按时、足额、安全、准确,并提供精细化服务。
2.在收到结清到期资金支付指令或定期存款资金后,必须于当天完成资金结清和划转业务以及定期存款手续;如遇特殊情况,经存放方同意,存放银行在接收到拨款凭证后第二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划转失败的,承办银行应当天将款项退回所属账户,并注明原因,同时即日将信息反馈给存放方,由存放方更正后重新支付。若无客观性特殊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限完成办理,由此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由存放银行承担所有责任。
3.指定专人负责存放资金银行结算等业务的日常跟踪服务工作,并派专人负责送递、收取相关票据(账户回单、定期存款证书、对账单和取拨款单据等),最迟在次月第二个工作日将相关票据送达存放委托人。
4.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票据管理,应于每月将代理结算资金明细生成对账文本和办理的定期存款存单,及时反馈给资金存放方对账和记账,资金存放方要及时准确传递各种回单,并保证各种回单备注栏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资金存放银行实施本项目必须接受国家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监督。
6.资金存放银行不得收取委托存放业务任何服务费、手续费,并应予以承诺。
(三)利率要求
1.报名时要承诺定期存款存期和利率并严格遵守,如参选银行取得存放资格,非国家政策调整,没有按约定给予参选文件承诺的优惠利率计息和存期进行定期存款存放,则收回该银行当次该存期的存放额度,该存放额度分配给第一优先档次银行存放。
2.银行承诺对存款利率加点(“基准利率+基点”),利率无加点视同放弃参评资格。基准利率每加1基点(一个基点为0.01%)得0.16分,满分10分,存款利率必须符合利率有关规定和政策。
3.资金安全要求。为防范资金存放安全风险,参与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应当承诺按要求以记账式国债或地方政府债券作为质押,面值数额为存款金额的105%。
四、参选报名材料(详见附件)
五、存放资金评价和分档情况
我局在收到报名资料后,将根据《揭阳市本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保值增值竞争性存放办法》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价考核,评价得分及时通过局网站进行公布。
(一)市财政部门存放资金分设情况
存放资金分设4档共10家银行:第一档1家银行,分配资金总额的36%;第二档3家银行,分配资金总额的39%,每家分配资金总额不低于12%(每档分配总额变动幅度控制在±2%以内);第三档4家银行,分配资金总额的20%,每家分配资金总额不低于4%(每档分配总额变动幅度控制在±2%以内);第四档2家银行,分配资金总额的5%,每家分配资金总额不低于2%(每档分配总额变动幅度控制在±2%以内)。参与评选银行家数低于10家的,结余份额相应增加第一档次的分配资金。由市财政局与入选银行签订存放合同。
(二)其他预算单位存放资金分设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存放资金分设3档共6家银行。第一档1家银行,分配资金总额的60%;第二档1家银行,分配资金总额的20%;第三档4家银行,分配资金总额的20%。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入选银行签订存放合同。
揭阳市财政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