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发改能源〔2019〕13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按照国家、省和我市对能耗“双控”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2018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榕城区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普宁市、揭东区、揭西县、惠来县、空港经济区、产业园、原普侨区、原大南山侨区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
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节能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研究完成“十三五”全市能耗强度“双控”目标任务。
附件:2018年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双控”考核结果情况表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印发
附件:
2018年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双控”考核结果情况表
排名 | 县(市、区) | 年度能耗强度降低目标 | 年度能耗总量控制目标 | 考核等次 |
1 | 榕城区 | 3.47 | 1 | 完成 |
2 | 揭东区 | 3.47 | 1.5 | 基本完成 |
3 | 揭阳产业园 | 3.43 | 0.94 | 基本完成 |
4 | 空港经济区 | 3.6 | 51 | 基本完成 |
5 | 普宁市 | 3.47 | 3 | 基本完成 |
6 | 揭西县 | 3.43 | 0.5 | 基本完成 |
7 | 惠来县 | 3.43 | 42 | 基本完成 |
8 | 原大南山侨区 | 3.43 | 0.03 | 基本完成 |
9 | 原普侨区 | 3.43 | 0.03 | 基本完成 |
备注:2018年度,普侨区、大南山侨区作为分解下达节能目标任务的独立区域,并完成年度考核工作,本次列入年度考核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