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终,揭阳公安持续打击盗窃等侵财类犯罪,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1月10日10时许,群众邵先生报警称:当天8时许,其停放在普宁市流沙南街道某店铺门口一二轮电动车丢失。 接报后,城南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处置。经分析研判,民警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杜某基,并于当日19时许将其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杜某基对其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杜某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月8日20时许,黄先生报警称,其停在榕城区砲台镇海滨文化广场的摩托车被盗。 经缜密摸排分析,砲台派出所民警迅速查明嫌疑人活动踪迹,并循线在海滨文化广场附近抓获嫌疑人刘某。 经查,刘某交代了1月8日19时许,其发现海滨文化广场附近一摩托车车头锁没有上锁,遂萌生贪念,将摩托车盗走的违法事实。 目前,刘某已被处以行政处罚。 1月4日14时许,普宁市南径镇群众江某报警称,其在家中抓获正在实施盗窃的嫌疑人罗某珍。 接报后,南径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将罗某珍带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罗某珍对其进入江某屋内实施盗窃,在盗窃的过程中被江某发现并抓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罗某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